郭美美判決生效 年內將轉回湖南原籍服刑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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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京華時報》報道,截至28日24時,郭美美開設賭場一案已過上訴時限,郭美美本人未提出上訴,也就是說,郭美美涉賭案一審判決開始生效,其也將在今年內被轉回原籍湖南服刑,目前其家屬正在申請會見。

今年9月10日,郭美美被控開設賭場一案在東城法院開審。經過7個多小時的審理,法院一審認定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9月10日法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並進行了口頭宣判。

9月15日法院向郭美美發出一審判決,9月16日,郭美美簽收判決,按照法律規定,其上訴期為10天,郭美美上訴期限應至9月26日止,但其間恰遇26日、27日是法定節假日,按規定可以向後順延,因此郭美美是否上訴的確切消息要等到28日24時。

據郭美美的辯護律師吳俊強表示,截至昨晚,郭美美確實還沒有上訴,並表示郭美美已接受一審判決。此外,同案的另一被告人趙曉來也表示不上訴,接受判決。

據了解,郭美美一案判決生效後,按照法律規定,郭美美將被轉回原籍湖南服刑,轉監的時間是在今年年內,目前,其家屬正在按照規定申請與其會見。

截至記者發稿時止,郭美美仍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