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警方多措并举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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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侦破“4·1”非法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卡专案。图为涉案物品。 吴冠标 摄

中新网泉州4月29日电 (孙虹 吴冠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福建泉州警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打击犯罪”,持续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在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泉州警方通报了今年以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总体情况,以及近期破获的多起典型案例。

疫情期间,泉州市公安局获悉一个非法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犯罪团伙的信息,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控。专案组通过制定周密方案、精心研判分析、深入调查核查,逐渐掌握一个以李某宗为首的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

4月6日晚上,专案指挥部组织在惠安、晋江、石狮等地开展收网抓捕行动,陆续抓获李某宗、张某红、张某宝、施某源、蔡某力、陈某谋、吴某镭等17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大量成套银行卡、U盾、手机卡、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物品,摧毁了一个非法贩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犯罪团伙。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宗、张某红、张某宝、施某源、蔡某力、陈某谋、吴某镭等人受他人指使,通过网络、快递、当面送达等方式大肆收购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卡,后由李某宗、张某宝等人负责贩卖。

据了解,李某宗通过“上家”认识了网络赌博、诈骗人士,从2019年开始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他和张某红、张某宝、施某源、蔡某力、陈某谋、吴某镭等人受他人指使,通过网络、快递、当面送达等方式大肆收购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卡,后由李某宗、张某宝等人负责贩卖。

“现场查获对公账户450个,个人银行账户2264个。”办案民警介绍,这些账户除了21个系在福建省内开户以外,其他账户的开户地均在省外,涉及河北、山东、陕西、浙江、河南、广东、江苏等10多个省市。一套对公账户可以售卖1至3万元,私人银行账户可卖3000至8000元不等。嫌疑人售卖这些账户,为犯罪分子提供了资金通道,也就是俗称的“洗钱”通道。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扩线深挖之中。

发布会上,泉州警方还通报了晋江“2·5”特大涉疫诈骗案、“杀猪盘”网络交友诈骗系列案件等多个疫情期间发生的典型案例。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5日,泉州市破获涉及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5名,破案数、抓获数均列福建省首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