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議塵埃落定 解決氣候問題邁出“歷史性一步”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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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唐志強 張曉茹)巴黎氣候變化大會12日晚通過全球氣候變化新協定。協定將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安排。

當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近200個締約方一致同意通過《巴黎協定》。協定共29條,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全球盤點等內容。

《巴黎協定》指出,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準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併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全球將儘快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達峰,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

根據協定,各方將以“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發達國家將繼續帶頭減排,並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幫助後者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

從2023年開始,每5年將對全球行動總體進展進行一次盤點,以幫助各國提高力度、加強國際合作,實現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長期目標。

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在大會發言中表示,《巴黎協定》是一個公平合理、全面平衡、富有雄心、持久有效、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傳遞出了全球將實現綠色低碳、氣候適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強有力積極信號。

他呼籲各方積極落實巴黎會議成果,為《巴黎協定》的生效實施做好準備,並強調中方將主動承擔與自身國情、發展階段和實際能力相符的國際義務,繼續兌現2020年前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積極落實自主貢獻,努力爭取儘早達峰,並與各方一道努力,按照《公約》的各項原則,推動《巴黎協定》的實施,推動建立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

解振華認為,在與各國共同努力的過程中,中國為推動達成協定作出了建設性貢獻。中國始終堅持協定是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加強行動的階段性成果,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最終達成的協定也體現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區分。

中國代表團成員、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鄒驥透露,沒有中國的堅持,最終的《巴黎協定》就不會像現在這樣體現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協定中敦促發達國家締約方提高其資金支持水準、“制定切實的路線圖”的內容就是中方提出並堅持的,最終正式寫入協定。

“沒有‘制定切實的路線圖’這個表述,發達國家關於2020年前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應對氣候變化支持資金的承諾就成了畫餅,”鄒驥說,“有了路線圖這個說法,明年開氣候變化大會,我們就可以以此為依據來討論了。”

中國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何建坤介紹,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前,中國與美國、法國、印度、巴西等主要經濟體分別發表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多個聯合聲明,氣候談判中的法律約束力、資金、力度等焦點分歧在這些聯合聲明中都有描述,這為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的成功提前凝聚了共識。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指出,《巴黎協定》成為減少氣候變化風險這一歷史性旅程中的決定性轉捩點。各方為達成有雄心的、靈活的、可信的和持續有效的協定,展示出靈活性和團結一致。這曾經無法想像,現在勢不可擋。

法國總統奧朗德表示,為了達成這個協定,已經等了40年,但《巴黎協定》並不是終點,而是起點。他承諾,法國政府將為實施《巴黎協定》做好一切準備。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當天還通過了相關決議,就《巴黎協定》的具體落實和一些細節問題作出安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