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自由權利就沒有創新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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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創新型國家,要有好的科技體制,但不能不看到的是,先要有好的社會文化與制度的環境。創新型國家,其實是一種社會文化與制度的產物,先有好的社會文化與制度,才會有創新型國家,就像要在戈壁沙漠中種出碩果滿枝的果樹,先要培育出綠洲。鼓勵思想自由,保護個人權利,就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先要培育的綠洲。

中外社會的歷史和發展的邏輯都能表明這點。

有這樣一個故事。上世紀70年代,一個美國的年輕人來到中國,初步接觸中國人後他產生了一個疑問,為什麼中國人聰明、勤勞,卻很貧窮。進一步觀察後,他認為找到了原因,中國人沒有把精力用到創造財富上,而是用到獲取權力和取悅權力上了。一個職工的生活境遇的好壞不取決於他的勞動和創造,領導者的權力掌握著所有的資源和資源的分配,想安排工作、分房子、上大學、調戶口,就得費心思去取得權力或者取悅權力。中國人的貧窮是制度使然。

幾年後,中國的解放思想運動和改革開放對舊制度作出了回應。農村承包制、個體戶、鄉鎮企業的出現,幾年內就基本解決了中國人的吃飽和穿好問題。賦權予民,給人民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獲得利益的權利,人們的創造力迸發出來。

30年來,中國的經濟取得了飛速發展。但是,這主要是靠低水準的勞動密集型生產方式下的勤勞、靠引進西方的技術並加以模仿所取得的,雖然抓住了上一輪工業革命的尾巴,中國人的聰明才智和高水準的創造力依然沒有充分發揮出來。未來,中國要靠技術創新、科技進步來取得進一步的發展,走到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的前沿,就需要在社會文化和制度的更深層面中,營造一個能產生更高水準的創造力的社會環境。

創新的種子是什麼?是人們頭腦中產生的各種組織物質材料、組織經濟行為的idea,不能培養大批有思想能力、有思想活力的人,就不能產生創新的種子。可是這方面的情況並不樂觀。沒有獲得諾貝爾科學獎的大師,沒有約伯斯、比爾-蓋茨式的企業家,而中國的理工科大學生人數占到全球的40%,人均專利擁有量卻只有日本的兩千分之一。問題並不出在中國人的智商上,而是出在中國的文化和制度上。無論學校還是單位、社會,總是習慣於灌輸知識,灌輸家長、校長的思想,喜歡聽話的人和學生,限制他們的獨立思考,不培養每個人運用自己的理性去思考的能力。要知道,在知識、理性的基礎上,自由思想的興趣和能力是創新的種子,現在中國人的頭腦中正是缺乏這個種子。

創新的保障是什麼?是一套讓更多的人去創造並保護人們因創造而獲得利益的制度。利益是創新火種的燃料,是知識和思想轉化為產品的動力。現在的制度還設定了許多門檻、禁區,限制了個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進入,這實際上就限制了許多人去創新的權利。同時,也沒有建立讓人民有足夠安全感的權利保障制度。創新的主體在個人、在企業,政府應該拓展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創新空間,限制國有壟斷企業的領域,國有壟斷企業天然地想依靠國家權力排斥競爭、獲得壟斷利潤,缺乏通過技術創新、提高服務來獲利的動力。近期發生的不許地方發電入網、限制民間風力發電的事件就是一種反映。沒有一套賦予創造權利、保護創造者利益的制度,就沒有創新的保障。

國家和政府的關鍵作用不在於去支配創新的專案和資金,而在於為創新營造一個好的文化和制度的環境。無自由思想無創新,無權利制度無創新。自由思想是創新的種子,權利制度是創新的保障。這是建立創新型國家的基礎。

科技成果是一種社會文化與制度的產物,好的科技體制也是一種社會文化與制度的產物。歐洲文藝復興、啟蒙運動的社會思想作用,就是確立了個人可以自由地思想、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這是人類有史以來從未有過的新理念,為現代社會的發展開拓了可能性。同時,以意大利海商城市的商事規則和法國民法典為基礎的私法體系,為私權歸屬和調解私權衝突提供了規範;以英國憲法為基礎的公法體系,則為解決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合理關係提供了規範。由此,地球上的歐洲這一隅,開啟了人類有史以來從未有過的創造力的時代,科學家、思想家繁若星辰,新發明、新發現層出不窮,工業革命方興未艾,直到今天的微軟、蘋果,讓人豔羨不已。

要想建立創新型國家,通過新一輪工業革命提高綜合國力,中國就要從科技體制、經濟體制到社會文化和政治體制進行多重變革,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