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者花樣百出 對抗警方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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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綜合媒體報道,“佔中非法集會已近三週,連日來,“佔中示威者晝伏夜出,挑戰員警耐性體力,“花樣百出試圖拖垮員警,摧垮警方的心裡防線。

自9月28日至今,霸佔馬路的示威者遲遲不肯離去,市民、商家、學生的生活、生計、上學都深受其累,民怨四起。14日,示威者在金鐘道設置的路障被警方清除,交通恢復,市民拍手稱贊。

抹黑警方 無所不用其極

擔心失去支持的示威者改變戰術,不斷抹黑警方,試圖擊潰警方的心理防線。14日夜按照事先約定,他們突然沖上馬路堵塞交通。遇到員警執法,他們大叫“我有罪、“拉(抓)我啊口號、高舉雙手團團將員警包圍。有的女示威者還不時高叫“非禮。有人負責全程錄像、監察員警的一舉一動,動輒高叫警員的編號、以投訴作要挾。

15日淩晨,有媒體拍攝到七名警員對示威者動手動腳。“佔中參與者、支持者立即大做文章,用打“悲情牌的方法,將堵塞道路、毀壞公共財物、破壞社會秩序的違法者包裝成無辜受害者。當晚,幾百人以報案的名義、高喊著口號圍堵員警總部。示威者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有人甚至站在高處向員警潑不明液體。

據悉,該涉案者,是一名42歲曾姓男子,來自被稱為訟黨、與外國勢力聯系密切的香港政治團體——公民黨。據香港《文匯報》道,該男子經常搞事(搗亂),手段粗野。2012年7月1日,出席“慶祝香港回歸祖國15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政府就職典禮的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發表講話時,該曾姓男子在會場內突然站起身,高呼挑釁性口號,大庭廣眾耍無賴,令人齒冷。

花樣百出 不斷製造衝突

先是堵塞道路,繼而辱罵甚至圍攻執法警察,自“佔中至今,示威者幾乎每天都在抗警辱警,甚至還鼓動員警罷工、反水加入示威者行列。

 

“佔中發生之前,號稱和平非暴力的他們無視警方警告,暴力沖擊特區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大樓,上百人前赴後繼地攀越三米高的鐵柵欄。

 

“佔中發生之後,號稱和平非暴力的他們對執法警察更是“上下其手。上邊,戴著口罩、用保鮮膜覆蓋的眼罩,撐開雨傘,讓員警手中的胡椒噴霧失效後,示威者向人數遠少於他們的員警發起一波又一波的衝擊;下邊,不停地用腳踢與之對峙的員警,以雨傘頂部的金屬刺傷員警。他們不斷製造衝突,或突然沖上馬路、設置路障,員警聞訊趕至時,他們已四散逃去;或將硬幣故意丟棄於路中,報稱撿拾硬幣的示威者,是以此再次堵塞馬路;甚至向員警潑不明液體。可謂花樣百出,無所不用其極。

警方已顯示“最大的容忍度

“佔中讓不少員警無法回家休息甚至受傷,有人三天三夜沒能與家人聯系,有人一天下來祗吃了一頓早餐,午飯、晚飯都沒有著落。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說,“警務人員竭力服務香港市民,即使受到無理謾罵、人身攻擊、粗言穢語的侮辱、部分示威者的粗暴對待、在缺乏休息或身體不適的情況下,他們依然克盡己職,以無畏無懼、盡忠職守的態度執行職務。他們在極混亂及危險的情況下調停衝突,以最大的容忍度維持社會秩序。警隊專業盡忠的態度理應得到社會大眾的支持。

 

但示威者對員警的挑釁有恃無恐、不斷昇級。警方運送食品的貨車、運送受傷警員的救護車,都要接受檢查方準通過示威者占據的馬路。違法者搖身一變、自封為“執法者。

17日,香港《星島日報》發表社論稱,要求勿以雙重標准對待警隊。社論稱,法治的基本原則,是法律不會因人而異,因事而異。但“占中發起人和支持者--包括大學的法律學院教授和一批大律師,從一開始就違反了這個原則,將其訴求淩駕於法律之上,只因頭上戴著耀目光環,所有違法行為都變得合理,神聖不可侵犯。

堵塞道路是百分百的違法行為,但因為他們舉起了“爭民主的旗幟,喊著“為公義的口號,便可以視法律如無物,為所欲為。

對示威者的“非法佔領,警隊為了維持法治,當然要執法。但當示威者驅而不散,警員不得不以胡椒噴霧之類的方法希望打通道路,恢復秩序,卻被指“鎮壓和平集會。執法者維護法紀,竟遭扣上“不公義的罪名,犯罪者反而正氣凜然。

社論稱,香港法治正面對失效危機,為挽狂瀾於既倒,對執法的雙重標准必須撥亂反正,還警隊以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