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法机关从快从严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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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 洪坚鹏 摄

中新网海口2月28日电 (记者 洪坚鹏)记者28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海南检察、法院系统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截至26日,海南省检察机关已介入、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40件、54人;海南法院系统提前介入案件30件、38人,并已审结8宗案件。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彦在发布会上介绍,检察机关已办理案件呈现出数量增长快、区域分布广、涉嫌罪名多等特点。案件分布于海南14个市县,罪名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非法狩猎罪等7个罪名。

其中,涉嫌诈骗犯罪案件占比过半,包括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等行为。

吴彦表示,对涉疫情案件,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及时跟进了解案件情况,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引导侦查取证。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宽严相济,防止拔高处理,确保不枉不纵。

海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曾繁深介绍,截至26日,海南法院已审结的8宗案件涉及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9名被告人获刑罚。

其中,被告人许某曾因犯罪、吸食毒品等原因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为泄愤报复,许某故意先后向三亚市委、市政府以及派出所、解放军某部医院投掷啤酒瓶,严重干扰了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及其具有犯罪前科、曾三次被强制隔离戒毒等情节,对其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1月28日至2月初,被告人夏某伙同他人以销售口罩为名而行诈骗之实,骗取15名被害人9245元,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该案在立案后24小时内审结。

记者了解到,海南检法机关还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远程视频通讯技术进行线上办案或开庭,实现控、辩、审三方实时网上庭审,解决执法办案难题和疫情防控风险难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