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記者王小旎 牛琪)香港特區政府22日公佈政改方案,介紹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安排。此間分析人士認為,這份新方案較以往選舉行政長官增加了競爭與民主成分,反映出中央政府積極回應港人的民主訴求,有助於推動香港的民主進程。
在方案中,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按四大界別組成,獲得120名提委會委員聯合推薦即可成為參選人,每名參選人最多可獲得240名提委會委員聯合推薦,即制度上可容許最少5個及最多10個參選名額;每名提委會委員可支持最少2名、最多全部參選人,提委會須提名2至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最後由香港500萬合資格選民進行一輪投票,得票最多者當選。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理工大學中國商業中心研究員劉迺強23日對記者表示表示,新方案中,入閘的要求比以前降低了,出閘時每位提委可以投2到N票,也是放寬了門檻。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告訴記者,特區政府本次提出的兩階段提名程序,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框架下尋求開放、透明及引入競爭選舉的方法。他說,新方案的設計更加民主,參選人在提名的第一階段,即推薦階段只需得到120人,即提委會十分之一人數的支持,每位參選人獲得推薦的提委人數也有上限,這樣也保證了有更多人可被推薦成參選人。
陳弘毅表示,若較多人被推薦成參選人,他們之間在第一階段後即可相互競爭,向提委會及社會人士介紹其政綱,社會人士也可通過一定渠道表達他們是否支持某位參選人,提委會可參考民意調查作出提名決定,屆時每位提委可投票支持2個以上參選人,這個設計有利於產生比較多的最終候選人,將更有利於競爭。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認為,政改方案綜合考慮了維護國家安全、維護“一國兩制及保證香港繁榮穩定等因素,由於該方案需要兼顧各方利益和需求,因此是目前最實際、最合適的安排。
劉兆佳表示,香港首次允許出現行政長官普選,反映中央政府對香港人的民主訴求作出積極回應,並主動推動香港的民主進程。他說,兩階段提名程序允許選舉結果有某種程度的不確定性,使結果不會受任何一方控制,從這個角度看,也是允許更多方面的人能夠參與行政長官選舉過程;而提名委員會提名投票不記名會對中間溫和派的參選人有利。
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也認為,提委最少要選2個參選人、逐一投票的出閘制度,是國際上最能促進選出中間溫和派的制度。她表示,此方案是人大“8·31決定框架下,特區政府能爭取到的最大的政治空間,相信方案可使不同政見、不同背景、甚至弱勢一些的候選人都能參與選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