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4年,国内再度谋划新设期货交易所。
5月14日晚间,央行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投融资、跨境贸易、金融业开放,提升湾区创新水平等诸多关键领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意见》中,“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颇为引人关注。自2006年中金所成立之后,国内已有14年未新设期货交易所。
“之前设立广州期交所的呼声一直很高,后来沉寂了一段时间,这次真的有望落地了”。某中型期货公司研究所负责人表示。
在该负责人看来,设立广州期交所的目的旨在推出国内的碳排放权期货。“如果承载碳排放权这种无形商品,广州期交所也将是国内首家创新型的期交所”。
200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委员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将二氧化碳作为一种可以进行交易的排放权商品。议定书的签订,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一种国际履约机制,即: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的企业,出资购买发展中国家的相关减排项目,充抵减排额度。而在国内市场,减排困难的企业也可以向减排容易的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后者替前者完成减排任务,同时也获得收益。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湖北省、广东省共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的交易试点。
不过,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掌握在买方手中,国内碳交易市场仍不完善,定价机制缺失,造成我国参与国际碳交易时的价格低廉,需要推出配套期货产品,引导现货价格。
另外,碳排放权作为无形的商品,开发周期较长、相对更为稀缺。碳排放权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其未来的价值远远高于现货市场价值,也需要配套期货产品发挥价格发现功能。
2018年,证监会即公开表态,表示将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发展碳排放权期货等商品期货新品种,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助力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提到,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在此次四部委下发的《意见》当中,也对碳排放权交易作出了规划。《意见》指出,将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州碳排放交易所的平台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允许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格审查的境外投资者(境外机构及个人),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