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基文說《巴黎協定》將於11月4日生效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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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倪紅梅 顧震球)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5日宣佈,應對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將於今年11月4日正式生效。

潘基文發表聲明說,《巴黎協定》5日達到生效所需的兩個門檻,並將於11月4日正式生效。國際社會強有力的支持不僅證明了需要對氣候變化採取行動的緊迫性,而且顯示出各國政府一致認為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強有力的國際合作。

潘基文呼籲各國政府及社會各界全面執行《巴黎協定》,立即採取行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強對氣候變化的應對能力。

去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近200個締約方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巴黎協定》。這是繼《京都議定書》後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了安排。按規定,《巴黎協定》將在至少5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總排放量至少約55%)交存批准、接受、核準或加入文書之日後第30天起生效。

4日,歐洲議會全會以壓倒性多數票通過了歐盟批准《巴黎協定》的決議,歐洲理事會當天晚些時候通過書面程序通過了這一決議。這意味著《巴黎協定》已經具備正式生效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