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参议院(议会上院)全体会议当地时间5日在阿斯塔纳通过了《关于批准〈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间军用和民用武器运输协议〉的法案》。
上述运输协议于2016年5月20日在埃里温召开的欧亚经济联盟政府间委员会会议期间,由成员国政府首脑共同签署。
哈萨克斯坦内务部长哈斯莫夫指出,该协议旨在允许法人和个人在合法范围内对军用和民用武器进行运送、过境、维修和更换部件,用于狩猎、参与运动项目等。
据哈斯莫夫介绍,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拟定的方案,内务部将允许法人以交易为目的运送相关武器、允许相关武器过境;允许出于研究目的在一定期限内携带特定武器;允许法人持有一个单位的武器,以及出于维修目的携带相关武器。
哈斯莫夫强调,这一法案的通过不会引起负面的社会经济和法律后果,也不会造成额外的经费开支。这份运输协议对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执法部门在军用和民用武器跨境或境内运输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作出了规定。欧亚经济委员会制定了依据统一文件发放强制许可证的程序。
此前,哈萨克斯坦参议院国际关系、国防和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明确了该法案框架下欧亚经济联盟所有成员国被禁止及限制交易的民用和军用武器名录。
该协议中的16种武器被列入禁止名单,34种武器得到许可。在弹药当中,穿甲弹和曳光弹被禁止。此外,还对自动武器及枪支的长度进行了限制。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