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港獨”團體“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早前在立法會議事廳倒插國旗、區旗,立法會14日討論由議員謝偉俊提出的譴責動議,要求取消其議員資格。
據環球時報報道,謝偉俊14日提出譴責動議,批評鄭松泰的行爲違反宣誓誓詞,質疑他是否借機表達藐視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旗幟甚至“一國兩制”概念。謝偉俊強調,本次動議並非與政治鬥爭有關,而是質疑議員是否可隨意違反誓言。他認爲,特區旗代表香港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而旗幟對于一個國家及民族非常重要,鄭松泰涉嫌違反“國旗及國徽條例”。
立法會爲此召開辯論。“人民力量”的陳志全提出反對議案,批評謝偉俊上綱上線。公民黨議員郭家麒稱,雖然不同意鄭松泰碰別人的東西,大家可指責他沒有禮貌,但不應動用“尚方寶劍”展開調查。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則直言,鄭松泰並非3歲、13歲和23歲,而是33歲的大學講師,爲人師表卻做出如此幼稚、不尊重同事的行爲,難辭其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之後宣布,將譴責議案交付調查委員會跟進,大會收到報告後將再表決是否通過動議。根據議事規則,如果動議獲得2/3出席議員支持通過,鄭松泰就將喪失議員資格。
此前鄭松泰13日召開記者會,聲稱謝偉俊的譴責議案是“上綱上線的政治審判及批鬥”,同時威脅其他反對派議員,稱他們如果“助纣爲虐”,令動議獲得通過,就等于將他視爲“非我族類”,屆時這樣的議會“存在也沒有意思”,他會以“自己的方式解散立法會”雲雲。據香港《明報》14日報道,雖然鄭松泰之前和泛民有很多矛盾,但因關系到議席,還是去信泛民議員稱“相信閣下會愛惜羽毛”,“懇請”對方投反對票。民主黨議員許智峰隨後將信放到臉譜,嘲諷說“原來鄭松泰有需要泛民的時候”。
今年10月,鄭松泰在立法會會議上,將放在其他議員面前的國旗及區旗逐一倒插擺放,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以行爲不檢爲由要求他離開會議廳。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是適用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性法律。香港《國旗及國徽條例》也列明,“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五級罰款及監禁3年”。
工聯會的郭偉強認爲,鄭松泰的做法不是惡作劇,是借著倒插國旗侮辱國家及踐踏國家尊嚴的行爲,不可容忍,大家須守住防線。民建聯議員何俊賢稱,鄭松泰的表現證明他知道自己“身有屎”,才會歪理連篇爲自己開脫,更試圖綁架其他泛民;至于“解散立法會”之說,“希望他先讀一讀基本法,再按照基本法的程序提出”。
(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