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 | 瑞士法官为强奸犯开脱,说性侵只有11分钟受害者“不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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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瑞士资讯》(Swiss Info)报道,上月,瑞士一家法院给一名强奸犯减刑,理由是这名强奸犯的性侵时间只有11分钟,而且受害者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上个周日,数百名瑞士抗议者走上巴塞尔街头抗议此事。

2020年2月,一名女子在瑞士西北部城市巴塞尔的公寓里被一名33岁的葡萄牙男子和他17岁同伴强奸。这名33岁的男子在8月份被判强奸罪,而这名少年仍在等待少年法庭的判决。之后,法官利塞洛特·亨茨(Liselotte Henz)将强奸犯的刑期从4年零3个月减为3年。

据瑞士媒体网站 20 Minuten报道,亨茨表示,受害者一直在“玩火”,并发出了“某些信号”。报道称,他这么说的依据是,在强奸事件发生前,受害者正在夜总会与另一名男子亲热。据此,亨茨法官认为,实施强奸的葡萄牙男子对这起事件负有“中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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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法官为强奸犯减刑一事,在瑞士引发了人们的抗议和谴责。

巴塞尔的一个女权主义组织Frauenstreik Basel说:“使用暴力来违背一个人的意志的决定总是由施暴者自己决定的。无论强奸持续11分钟还是几个小时,都是羞辱和暴力的。”

巴塞尔社会民主党(Basel Social Democrats)副主席马塞尔·科隆布(Marcel Columb)在推特上表示,强奸犯的刑期本来就很短,而缩短的刑期给性虐待受害者传递了错误的信息。

“四年的刑期已经很轻了,但现在因为这名女子对与犯罪无关的人的行为而暗示她是同谋,这让人无法忍受。对所有性暴力受害者来说,这是一个‘多么好’的信号啊!”

(来源:亚太日报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