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嘴八舌】見義勇為反被拘 “好漢”不好當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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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一名保安在世界之窗旅遊園區內因猥褻女網友,被路過見義勇為的大學生小塗打傷。南山警方此後以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罪將小塗刑拘。

此事經媒體報導後引起廣泛關注。16日下午,南山檢察院發佈微博稱,該院已經依法對小塗作出不批捕決定,隨後,沙河派出所將小塗正式釋放。

當晚,南山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南山分局副局長張欣之表示,此案情況特殊,警方依法立案並刑拘小塗,符合法定程式,而且,警方經過調查,認為小塗確實是一種見義勇為行為,對宋某要的輕傷不負責任。

世界之窗16日表示,宋某要系其公司員工,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已決定對宋某要及員工通道當值人員給予解雇處理,對安保部當值管理人員給予警告處分。公司積極配合、支援司法機關依法調查處理。

“我一直認為我做得是對的,但是法律是法律,法律認為我有故意傷害,我也沒有辦法。見義勇為的畢業大學生小塗對前來採訪的《南方日報》記者說。

“我認為我沒錯,我一直都認為對方受傷是裝的。我也沒有賠償能力,也不想讓家裡人知道。

“我不後悔。但是我在裡面也想,下回再遇到這種事,我不會上前去了,我只會打電話報警。

不過事情處理的結果並沒有向壞的方向發展:

“我們也與檢察院有所溝通,雖然小塗的供述前後有差異,造成了宋某要輕傷,但從事態發展來看,依然符合正當防衛,也有過當成分,不過不構成犯罪,所以我們也把小塗釋放了。 南山分局副局長張欣之表示,南山警方一方面會聯繫見義勇為基金,也呼籲公司接受二人。

“小塗與小蹇都是年輕人,有正義感,又是技工學校畢業生,如果有企業聘用,也圓了其就業夢。張欣之說。

“這次警方做得很好,小夥子見義勇為值得表揚,但也要注意力度,畢竟防衛過當是要負責任的。有網友如此評論道。但是更多的人認為南山公安局最初的處置方式“不妥:

“出手幫人是要冒風險的,萬一對方拿出刀子你就慘了,難道還得輕手輕腳的注意不傷到壞人?有膽量做壞事,就得做好被打傷的準備!國外員警讓你舉起手,你要是不舉手都可能被槍殺,國內已經夠寬容了。

“我每次看到好心人路見不平,慷慨幫忙,最後落得不好的下場,並說下次不會再這樣做了,就異常的難過,不知道同情好心不好報的他,還是同情生活在這個日益冰冷人心的世界。

“有時情況緊急,打電話報警將貽誤救援時機。法律允許公民制止正在發生的犯罪,大學生見義勇為並不觸犯刑律。警方刑拘見義勇為人員,屬於違法執法的不當行政行為,其後果是打擊了社會正義,使歪風邪氣得不到有效遏制。

現代社會畢竟是法治社會,一切事宜都要在法律的範圍內行動。見義勇為值得褒獎,有利於弘揚社會正氣,營造一種讓犯罪分子人人喊打的環境。但見義勇為的同時,還應該學會見義“智為,既不讓壞人逍遙法外,也保護好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