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洛杉磯7月1日電(記者郭爽)千人選舉、重榮譽、輕待遇——這是記者日前就“美國院士如何選出”、“院士制度如何運轉”進行採訪時收穫的信息。
美國國家科學院於1863年3月根據時任總統林肯簽署的法令設立,迄今已有150餘年歷史。國家科學院於1964年設立美國國家工程院,於1970年成立美國醫學研究院,三院均授予院士頭啣。
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均由選舉產生,事先沒有申請程序。儘管也有許多非正式提名建議,但只有院士可以正式提名。該科學院每年4月在廣泛和細緻評審後,召開全體院士大會,對候選人進行評選投票,選出最多84名院士,21名外籍院士。目前,美國國家科學院共有約2200名院士和400名不具投票權的外籍院士,總共約500名院士榮獲諾貝爾獎。
接受記者採訪的一名美國華裔院士介紹說,美國國家科學院是一個“由傑出學者組成的非營利性協會”,沒有政府撥款,其使命是“在與科學和技術有關的事務上向國家提供獨立和客觀建議”。
當選為國家科學院院士,是美國科學家獲得的最高榮譽之一,意味著在學術界得到廣泛認可。該機構院士在為政府提供科學和相關技術服務時沒有辦公室,也不獲取個人報酬。
另一名美國華裔院士告訴記者,上述三院的院士頭啣由當選者終身擁有,他們在院內不會因達到一定年齡而失去“投票權”或“提名權”,否則將被認為是對老年人的歧視,但這一做法與他們從供職單位的工作崗位上退休無關。
美國的院士不是職位,或“行政待遇”,與其他待遇也不直接掛鉤。至於是否有某些“隱性待遇”,則關鍵在用人單位,並沒有硬性規定。不少美國科研機構以擁有院士為榮,提高他們的收入待遇,以留住和吸引人才。但也有不少著名大學,沒有給予院士什么特殊待遇。
接受採訪的後一位院士認為,美國院士僅由科學院等學術機構推薦,選舉院士制度相對“簡單”。如果由某些政府部門或學會舉薦、評選院士的話,其推選品質往往不高,如能最終過渡到單純由科學院進行推選則更為可取。
針對眼下國內“熱議”的中國院士制度改革,受訪的這兩名院士都認為,中國院士制度改革應向“科學”的方向前進,社會輿論在關注的同時要避免炒作渲染,靜觀改革“自然”行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