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新加坡7月9日電(記者馬玉潔)新加坡國會8日通過一項修正案,旨在加強新加坡在打擊跨境犯罪中的作用,並在跨境案件中為其他國家提供更多的法律協助。
該修正案放寬了新加坡“雙重犯罪原則”的要求。根據目前的法案,其他國家如果要從新加坡獲得司法協助,必須滿足雙重犯罪原則。即如果他國要求協查對象的行為在新加坡不被認定為違法,新加坡拒絕向該國提供法律協助。而新的修正法案規定,雙重犯罪原則今後將主要針對其他國家提出的強制性法律協助要求,例如協助搜查和扣押、協助獲取證據以及執行其他國家沒收財產的命令等。而對其他非強制性的協助,新加坡將放寬執行雙重犯罪原則的標準。例如允許案件在押候審者通過新加坡去往第三國,以及協助確認被調查者的身份等。
此外,新的修正案也擴大了新加坡為其他國家提供司法互助的範圍。目前,新加坡提供司法互助的範圍僅限於《腐敗、販毒和其他嚴重罪行(利益充公)法》(CDSA)中所涵蓋的犯罪行為。不過,新的法案稱,司法互助的範圍今後將脫離CDSA單獨制定。例如,新加坡法律認定可判處最高刑期超過四年的犯罪行為都將自動被納入司法互助的範圍。
新加坡近年來發現跨境犯罪的數目不斷增多。律政部的數據顯示,向澳大利亞出口海洛因的路經國家已經較十年前翻倍,從2000年至2001年的10個國家增加至2010年至2011年的20個國家,其中最重要的路線涉及馬來西亞、巴基斯坦、越南、柬埔寨和新加坡。而新加坡律政部去年收到其他國家要求提供法律協助的數目也從2007年的67單上升至134單。
律政部稱,隨著跨境犯罪的數目不斷增加,新加坡應該在這方面提升與其他國家的合作。因此,有必要對其中的一些條款進行修訂,以加強新加坡在打擊跨境犯罪中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