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香港商人羅傑承到達澳門特區初級法院停車場。新華社記者張金加攝
港商人劉鑾雄和羅傑承涉嫌行賄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件29日在澳門初級法院第一刑事法庭再度提堂,劉鑾雄繼續以身體狀況不適宜出庭為由缺席審訊,初級法院合議庭決定將本案押後至6月17日審訊。
29日上午,劉鑾雄的代表律師梁永本在開庭前提交劉鑾雄的醫生證明,認為劉鑾雄不適宜出庭。控方則認為劉鑾雄提出的醫生證明內容與上次缺席時提交的一樣,要求法庭視為不合理缺席。控方還提出由劉鑾雄提供香港公立醫院的詳細檢查報告及何時適宜出庭,或委派澳門醫生到香港檢查,並得到初級法院合議庭認同。最終合議庭決定將本案押後至6月17日審訊。
澳門特區刑事起訴法庭去年5月23日經預審確認,特區檢察院對香港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及博美投資集團主席羅傑承,涉嫌向澳門特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行賄及洗錢的指控成立。二人涉嫌向歐文龍行賄2000萬港元,取得澳門國際機場對開5幅土地的發展權,案件隨後移送特區初級法院。去年9月17日首度開審時因其中一名主審法官不適缺席,案件押後至2013年1月7日再審,開庭當日又因劉鑾雄以身體健康理由缺席,再度押後至4月29日。
初級法院稱,該案涉及劉鑾雄、羅傑承、陳明瑛(歐文龍妻子)、林偉(澳門商人)等8名被告。29日上午僅羅傑承依時出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