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从环保部了解到,自2017年7月1日起,环保部将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的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些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严重,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也给个别地区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近年来,擅自进口“洋垃圾”问题仍屡见报端。
2016年至今年5月,河北检验检疫局共查处以精矿名义申报的禁止进口“洋垃圾”4批次14150吨,并及时进行了退运处理;检出检疫不合格进口固废258批次,共计截获有害生物106种、617种次。
据新华网报道,南京海关6月21日在江苏扬州、苏州、南京和上海、山东青岛等地同时开展查缉行动,一举破获一起特大洋垃圾走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证洋垃圾废粉末涂料6000余吨。
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
“本次行动通过抽调精兵强将,采取异地交叉、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环保部从27个省(区、市)抽调了420人组成60个检查组,其中,每组分别由5名环境执法人员、2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骨干组成。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选派30名固体废物管理专家予以协助。相关地方环保部门配备1260余名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予以配合。检查组将通过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对于检查内容,该负责人介绍,检查组将检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组要在检查当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反馈,并同时抄送企业所在的地市级人民政府、省级环保部门,明确要求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完善证据,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处理处罚。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检查组可以视案情留专人督促地方环保部门查办案件。所有查办的案件和做出的行政处罚,都要做到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执行到位。
环保部将对检查组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下发督办通知,对地方环保部门无正当理由不立案查处、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约谈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仍拖延不办的,启动问责机制。对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责任。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