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9日電特稿:給即時通信工具“立規矩”
新華社記者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迅速發展,即時通信工具極大地改變了人們的社交生活,中國有微信,國外也有WhatsApp、Line等,新的通信平臺還在不斷開發問世。
不過,在給人們交往帶來便利的同時,它們也被一些人利用來發佈暴力、謠言、色情、欺詐等不良信息,危害公共利益,給社會管理帶來新的挑戰。各國政府已逐漸意識到管理即時通信平臺的重要性,紛紛給其“立規矩”。
(小標題)助長騷亂驚動英美
2011年夏季發生在英國多地的大範圍騷亂,淋漓盡致地展現了網際網路傳播被濫用後可能帶來的危害:騷亂者在“臉譜”、“推特”等社交網站上發佈各種騷亂信息和圖片,傳播謠言並進行煽動,還利用“黑莓信使”這種即時通信平臺信息加密、不易被外界發現的特點,使用其聚集人手、商量攻擊目標和互通警察部署情況。
在街頭騷亂愈演愈烈之時,英國首相卡梅倫表示,英國政府考慮在騷亂發生時關閉社交網站,並禁止發送手機短信,以阻止騷亂者利用這些通信工具串聯。在蘇格蘭城市格拉斯哥,一名16歲的男孩因在“臉譜”上發表煽動性言論而被捕。
“新媒體使得事情發展快速演變,有時甚至使觀念像病毒一樣傳播,”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研究新媒體的教授羅賓·曼塞爾如此評論,“事情一旦發生,新媒體就會把它放大。”
美國社交媒體研究專家馬克·德拉波博士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社交媒體能讓人們快速有效地聯繫,當倫敦騷亂等熱點話題出現時,人們通過網帖、電子郵件、手機等多種渠道加速傳播信息,步伐之快前所未聞,這很大程度上是由網絡社交平臺的開放性、通信成本低廉等特性所決定的。
(小標題)依法打擊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色情、欺詐、謠言等是即時通信工具所傳播信息中的“公害”。對此,各國紛紛拿起法律武器“除害”。
對即時通信平臺上的不良信息,美國有項法律是2003年制定的《控制非自願色情和推銷侵擾法》。早在2004年,當時美國最大的即時通信服務商“美國線上”就曾利用這一法律,鎖定20名被告針對垃圾消息提出訴訟,目的是為阻止不受歡迎的垃圾信息。2005年,一名18歲的青年也因向MySpace用戶發送垃圾消息被逮捕。
網絡兒童色情一直是美國的重點監管對象。2012年,佛羅裏達州一名50歲男子利用即時通信工具向一“男孩”發送性騷擾信息,誰知“男孩”卻是警察裝扮,這名男子立即被逮捕。如今,因利用即時通信工具引誘未成年人而被捕的事例,不時可見諸於美國媒體。
即時通信工具Line在日本年輕人中盛行。不過,利用Line傳播兒童色情信息以及進行性犯罪的案例也明顯增加。據統計,2013年,日本北海道未滿18歲少女遭遇性侵的案例中,九成以上是通過智能手機即時通信工具聯繫的,其中大多數是利用了Line。鋻於利用Line的性犯罪事件越來越多,日本警方要求服務商拿出防止違法信息傳播的對策。
網絡欺詐也搭上了即時通信的“東風”。一項調查顯示,去年一年英國共有100萬人遭遇網絡欺詐,其中利用即時通信工具行騙的不在少數。為此,專家建議在使用即時通信工具時多加注意保護個人隱私,避免將重要信息洩露給他人,同時在收到求助請求時通過打電話等多種渠道加以確認。
在韓國,近年來隨著KakaoTalk等即時通信工具的興起,通過其傳播色情、暴力,散佈虛假消息和進行網絡詐騙的案列層出不窮。韓國針對各種鼓吹網上暴力和散播謠言也制定了較為嚴格的法規。韓國《電子通信基本法》明文規定:以危害公共利益為目的,利用電子通信設備公然散播虛假信息者,將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繳納5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7萬元)以下的罰款。
(小標題)網絡自由責任為基
美國政府一直通過社交網絡蒐集各種信息。2011年,“推特”同意將用戶發佈的全部微博交給美國國會圖書館收作電子檔案。可見,雖然美國民眾可以在網絡空間發言,但政府對這些言論並沒有放任。如果網民言論涉及組織遊行等實際行動,並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秩序時,相關部門會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在韓國,對於以盈利為目的的網上散播虛假事實或持續捏造、散播毀損他人名譽的違法行為,韓國檢方表示一經查實,將提起正式訴訟。對情節惡劣的事件,檢方將追蹤其IP地址,利用各種技術手段查找出虛假消息的最初來源,並查清傳播途徑,按責任分別懲罰。
即時通信平臺傳播的信息適時化、大眾化、真假難辨,監管部門主動介入、及早捕捉惡性事件苗頭等至關重要。一旦等到虛擬世界中的零星謠言、煽動形成氣候,往往已錯失解決問題的良機,被動應對也加大了處理問題的難度。
有專家建議,對即時通信工具的治理應從源頭抓起,強化責任意識。一方面要促使服務提供商承擔責任,過濾、屏蔽即時通信工具發佈的不良信息;另一方面要提高網民對不良信息的辨識能力,讓更多網民有責任拒絕轉發、傳播,並舉報不良信息。此外,還要提高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讓不能承擔責任者受到懲罰。(完)(執筆記者楊駿,採訪記者華義、林小春、劉石磊、李宓、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