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阻攔美國公開解密文件背後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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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劉秀玲)《西日本新聞》3日公開了一份來自美國的文件,證實日本外務省1987年曾秘密向美國發公文,要求在公開到期解密歷史文件時,將涉日文件排除在外。這其中包括日本社會一直懷疑的日美核武器密約,以及日本政府放棄對駐日美軍司法裁判權等相關內容。美國目前仍未公開這些文件。

《西日本新聞》稱,這是首次有明確證據證明日本外務省曾介入美國政府文件公開問題。日本評論指出,該文件再次暴露了外務省無視國民知情權、試圖“隱藏一切”的本性。美國前外交官還證實,日本要求美國不公開的文件範圍“不止於此”。

證據登場

《西日本新聞》公開的這份文件名為“日本就解密問題的申請書”,由當時負責文件解密審查工作、已故美國人德懷特·安巴克(音)寫於1987年4月。雖然美國歷史學者此前已研究證實,日本的確曾就解密問題向美國遞交過申請,但申請的具體內容卻不得而知。安巴克的文件解開了這一疑惑。

根據文件記載,當時美國正打算對上世紀50年代官方機密文件進行解密公開。因30年保密期已過,按照慣例,這些文件將被收錄到美國外交史料集中,由美國國務院公開出版。不過1987年1月和3月,美國國務院東亞與太平洋事務局兩次收到日本駐美大使館發來的書面申請,日方提出不要公開涉日文件。安巴克的這份文件記錄了當時他與國務院東亞與太平洋事務局就此事協商的經過,文件長3頁。

根據文件披露,日方要求美方不公開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有關日美就美國核武器入境日本、在日貯藏及分布和駐日美軍分布及調度問題進行的事前協商;其二,有關“刑事裁判權”;其三,有關“吉拉德事件”(駐日美軍吉拉德1957年在群馬槍殺日本農婦案);其四,有關北方領土問題;其五,有關日美修改安保條約進行的談判。

熟悉日美外交歷史的京都外國語大學教授菅英輝解釋稱,日本不想美國公開的第一項涉及的就是日美核武秘密約定,即日本默認美國搭載核武器艦艇可以在不事前知會日方的情況下經過或在日本港口停靠。目前,相關文件仍未完全公開。而關於“刑事裁判權”問題,菅英輝指出,它涉及的應該是1953年修改日美地位協定時,日本政府放棄對駐日美軍公務犯罪以外(重要案件除外)刑事案件司法裁判權的問題。

安巴克在文件中記錄了協商後的結論——繼續對日美有關核武問題、刑事裁判權問題進行保密,但就剩下的三項內容,決定拒絕日本的要求。

美方不滿

美國前駐韓國大使托馬斯·哈伯德也證實這一情況存在。哈伯德1987年在國務院東亞與太平洋事務局任職,負責日本事務,他參與了該問題的政府內部磋商。據美國歷史學者喬治亞·波茨(音)稱,當時向美國解密審查部門通報日方要求的正是哈伯德本人。

“我當時強烈認為,不應公開令相關國家困擾的官方文件,現在這個想法也沒改變。”哈伯德日前接受《西日本新聞》採訪時說。

不過,當時解密審查部門的歷史學者們則強烈堅持公開那些已經過了保密期限的文件。《西日本新聞》3日公開的這份文件中清楚寫道:“在美國所有同盟國和友好國中,日本對我們的外交紀錄公開政策是最不配合的。”哈伯德也回憶稱:“毫無疑問,日本是當時對美國公開機密文件最為反感的國家。”

安巴克在文件中流露出對日本政府這一要求的強烈不滿,他強調“對這種大範圍、無界限的非公開要求,我們無法贊同,”警告這將對史料編纂出版“帶來嚴重影響”。文件稱,如果全盤接受日方要求,那將使相關兩卷內容分別減少三分之一和60%以上。

“美國政府的信息公開是否要聽命外國政府?這事關制度根本,答案明顯是‘不’。”安巴克在文件中寫道。

波茨指出,日本政府1986年也向美國提出類似申請。哈伯德表示,上世紀90年代初也有過類似狀況。不過,這兩次申請具體內容不明。

在上世紀70年代以前,美國政府一直拒絕其他國家在文件公開上的要求,但從1980年起,美國開始就文件公開與當事國進行協商,這種事前協商仍在開展。

本性難改

2015年,美國亞利桑那大學教授告訴《西日本新聞》,日本外務省上世紀90年代曾強烈反對美國政府公開中央情報局在五六十年代向日本自民黨政治家提供資金的相關文件。當時《西日本新聞》向外務省求證,外務省答覆稱“未能確認相關問題”。此次,外務省的答覆依然沒有實際內容。

《西日本新聞》評論稱,這說明日本外務省“掩蓋一切”“不做說明”的性質“跟1987年一樣從未改變”。它援引菅英輝的話指出,安巴克的文件體現了外務省干涉美國文件公開的程度之甚,是對民主主義存在前提——知情權的踐踏。(新華社專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