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和解 普華永道“躲過”史上最大審計訴訟案

華爾街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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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英國金融時報報導,普華永道已就此前史上最大審計訴訟案達成和解,但和解具體金額未披露。普華永道稱:“此次和解基於雙方共同滿意局面。”

原告出庭律師Steven Thomas雖然拒絕就週五的和解發表評論,但是對英國金融時報表示:“無論是過去數年來的經驗,還是金融危機時期的慘痛教訓,都證明了審計工作至關重要的責任。審計工作者需要對公眾投資者保持最終的真實和責任感,我認為這是一件越來越清楚的事實。”

據華爾街見聞此前介紹,本案原告是Taylor, Bean & Whitaker(TBW)的破產受託人,狀告普華永道在擔任殖民銀行審計期間,未及時發現殖民銀行與TBW的高管串通造假,致使金融危機期間TBW破產 時的損失擴大,讓TWB的破產受託人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蒙受了更大損失,索賠金額高達55億美元,創歷史記錄。

原告律師團稱,普華永道有能力識別並阻住串通欺詐的發生,6年時間內出現過很多明顯的財務“警示”,但普華永道均“視而不見”。律師團的首席律師Steven Thomas稱,普華永道對於殖民銀行的審計是(他見過的)“最粗糙”的。

據英國金融時報,作為原告第三位證人週三出席審判的 前SEC首席會計師Lynn Turner稱, 普華永道違反了審計的獨立性標準。Turner指出,普華永道的一位資深審計負責人曾被轉聘為殖民銀行的金融監管部門高管,在這樣重大的人事變動之後,普華永道本應提出“緊急豁免” ,避免在2005年和2006年繼續擔任殖民銀行的審計工作。

原告律師團提出的證據之一,是普華永道分配了一名實習生來審計殖民銀行幾十億美元的交易環節。據原告出具的一份2006年的檔顯示,這名實習生負責審計殖民銀行持有的抵押物資產,審計後向直接領導報告稱:她“感覺”抵押物沒有問題。而實習生的直接領導自己也承認自己的級別“不夠審計此類環節”。

而被告律師稱:“從整個公司的審計流程中單挑出一頁紙的證據和單個個人的描述是不公平的。陪審團需要瞭解整個過程的完整事實,而不應單獨審視單一檔證據。

法律風波不斷

雖然在此次訴訟案中僥倖逃生,但普華永道的法律麻煩遠不僅限於此。 8月5日,剛剛在總索賠超過10億美元的曼氏金融(MF Global) 訴訟案件中失利。

2011年10月31日,券商曼氏金融 (MF Global) 因為豪賭歐洲債券失敗在紐約南區破產法院申請破產保護。 隨後曼氏金融股東集體訴訟爆發,作為MF外部審計師的普華永道也是目標之一。2015年4月,普華永道於股東集體訴訟原告達成和解,賠償6500萬美元。

但是,除了股東集體以外,2014年普華永道又收到MF的破產計畫託管人的訴訟。2016年8月5日路透社報導,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Victor Marrero作出裁決, 拒絕了普華永道駁回訴訟的申請,普華永道將不得不面對這起索賠金額高達10億美元的訴訟。

美國以外的其他分支也並不太平。2015年,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狀告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和普華永道(巴西分支),稱普華永道在審計中將這家巴西國有的石油巨頭的腐敗問題“故意忽略”了。

審計師的職責範圍越來越引起關注和討論。誠如市場很多專業人士認為,不管被審計方是否存在蓄意欺詐行為,沒有發現欺詐行為就是審計失責。一家獨立律所的律師Jonathan Perlman更是稱:“我們的股票市場之所以可以吸引全球的投資,是因為投資者們認為所有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都是由獨立審計把過關的,所以審計職責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發現欺詐行為,如果沒有做到,很難說不是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