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KSB濑户内海放送”14日晚报道,因福岛核事故到日本冈山县避难的百余名民众此前状告日本政府及东京电力公司(东电),要求获得赔偿。冈山县地方法院当天判决称,国家对此没有责任,仅令东电赔偿。
原告共107人,在福岛核事故后从福岛县赴冈山县避难。他们要求日本政府及东电赔偿每人1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元)。14日,冈山地方法院法官奥野寿则表示,“国家对此不负责。”法院仅判决东电赔偿民众共计309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58万元)。
原告方律师石田正也在开庭后表示,“我们拼命主张的事情完全没有得到判决,地方法院只是把此前最高法院的判决照原样搬来。”日媒称,福岛核事故引发的诉讼在日本已有30多件。2022年6月,日本最高法院曾驳回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受影响人员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请求,最高法院称日本政府对福岛县及周边居民疏散避难多年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多家外媒认为,该判决将影响今后的类似诉讼。
(来源:海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