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对护士在微信群谈论疫情防控一事的处理决定。
据报道,1月28日,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护士因在微信群谈论疫情防控信息,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被全院通报批评。院方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疫情防控信息。据了解,院方是为避免将非官方信息传播,造成恐慌。
从官方通报看,涉事护士并非传播谣言,更非恶意编造谣言,只是在微信群内讨论疫情信息而已。这即使违反了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一般也不会造成多么大的不良影响,更不会引发社会恐慌情绪,口头批评教育足矣,没必要过度敏感。
在疫情话题备受关注的当下,公众对疫情信息尤其是防疫知识的需求,其实已不满足于官方通报或专家科普,还有很多碎片化信息供给。这些信息的流动,几乎无可避免。
对医院等单位而言,也没必要管得太死,要求医护人员“噤若寒蝉、闭口不言”。医护人员在微信群谈论疫情信息,未必会引发什么恐慌,倒是严禁医护人员私自接受采访或谈论相关信息,更容易引发公众误解乃至恐慌。
说到底,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和非官方途径流出的相关信息,并非天然冲突、水火不容,很多时候倒是可以增进涉疫情的信息透明度——只要这些信息都是真实的。
要知道,武汉各医院物资紧缺的重要信息,最初就是医生和医院发出并通过媒体发布的,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向武汉伸出援手,大大缓解了武汉各医院的燃眉之急。医护人员传递疫情信息、接受媒体采访,只要如实相告,正面效果远远大于负面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昨天,针对“8名传播‘SARS谣言’者被处理”一事,最高法官微还一针见血地指出,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本次事件中,涉事护士并没有发布虚假信息,只是谈论疫情信息,这都能被树成反面典型,未免有些神经过敏了。
这倒不是说,疫情防控工作不该讲纪律,纪律当然得讲,但纪律不能违背常识常情,更不能违背疫情防控的基本规律。
必要的信息互通,也是防疫的刚需,尤其是来自医护人员的信息。他们谈论或发布疫情信息,只要不是造谣传谣等,理应被包容,无需被苛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