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纪委监委收到举报信:
“沟溪乡残联理事长张利胜伙同他人骗取残疾人扶贫基地补贴……”
2020年4月,在沟溪乡信访反馈会上,柯城区纪委监委通报对该乡残联原理事长张利胜的处理结果:
张利胜采用虚构事实方式,伙同他人骗取残疾人扶贫基地补助款3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3万元已追缴。
图为沟溪乡残联原理事长张利胜授意伪造的老三水果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调查细节
收到举报信后,柯城区纪委监委迅速开展调查,“老熟人”张利胜又一次进入调查组视线。
为什么称张利胜为“老熟人”?2018年8月,衢州市在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时发现,时任沟溪乡残联理事长张利胜利用职务之便,在其母亲亡故情况下仍申领其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达5年之久。2018年9月,张利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年5月,调查组找到已经退休在家的张利胜,他一上来就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这次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工作,我作为乡残联理事长,都是为了帮助残疾人,丝毫没有为自己谋利,过程也都是合法合规审核评议的。”
调查组调阅资料发现,该项残疾人扶贫基地补贴从申请报告到残疾人工资单、劳动合同、残疾人辐射名单、残疾人帮扶协议、残疾人复印件等等所有台账资料齐全、时间节点清晰,举报的问题似乎并不存在。然而,一张模糊不清的复印件,撬开了案件突破口。
“复印机该换墨盒了,一块浓一块淡的。”调查组同事的一句咕哝,让调查组组长来了灵感:“我一直觉得营业执照复印件有点怪。审核材料中,整张老三水果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除了‘法定代表人毛建明’几个字清晰可见,其他的都模糊不清,很可能有猫腻!”
“我是三古的小舅子,在他的合作社投资了1万元,但法定代表人是徐三古。张理事和我们说,要法定代表人是残疾人的合作社才能申请补贴,我刚好有残疾证,就用我的名字复印制作了一张假执照。”面对调查组,毛建明如实交代问题。
“你们合作社除了你是残疾人,还有其他员工是残疾人吗?”“还有5名。”
经查,“老三水果合作社营业执照”原件上法定代表人为“徐三古”,复印件上法定代表人被篡改成了“毛建明”。
经仔细辨认,申报材料其他复印件也存在类似疑点。调查组顺藤摸瓜,找到老三水果合作社申报材料上的其他5名残疾人“员工”逐一核实情况。
“他们往我银行账户里打了100元钱,说是用来交社保金的。”
“啊?老三合作社在哪里我都不知道,我这两年都在城里食堂工作,没有回过乡里。”
“我不识字,不会写字,自己名字签不来。”
……
几份笔录做下来,调查组心里已有了数。
调查组再次找到张利胜,把虚构的残疾人工资单、劳动合同、残疾人帮扶协议等证据材料摆在他面前,张利胜向调查组交待了实情。
“2015年,区里有个申报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的指标,有三万块钱补助,我悄悄告诉了老三水果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徐三古。因为徐三古是村支书,我们平时接触比较多。”
“法人代表必须是残疾人,徐三古就让他的小舅子毛建明和我联系沟通申报的事。申报条件中有辐射帮助五名残疾人的硬指标,老三水果合作社没有达标,我就从乡里残疾人名单库里挑了几个人。”
“毛建明没什么文化,申报的东西不会弄,我就帮他们弄了一下。”
……
调查显示,从申请报告到残疾人工资单、劳动合同,包括所有材料上的签名,张利胜都一手包办伪造。张利胜还参与了评议工作,帮助老三合作社顺利通过申报,骗得3万元补助款。
2019年4月,柯城区纪委监委将张利胜涉嫌诈骗罪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2019年6月,张利胜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2019年12月,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张利胜投案自首、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4月29日,张利胜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伙同他人骗取补助款项,且属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万元补助款已被追缴;涉案人员徐三古已另案处理。
纪法小课
基层干部在一线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其履职情况关系到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能否落到实处、惠及群众。张利胜作为乡残联理事长,本应严把审批关,让残疾人扶贫补助款用在刀刃上,但他却对法纪毫无敬畏,监守自盗,骗取扶贫资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张利胜曾因违反党纪被严肃处理,但其不思悔改、再触红线,在退休之后被开除党籍。人走“查”不凉,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