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孕婦也能泡溫泉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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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環境省3日正式決定,將“懷孕從泡溫泉的禁忌項目中刪除,此外,對於適宜泡溫泉的情形,則新增加了精神壓力導致的各種症狀。

這是環境省時隔32年首次對相關標準進行修改,今後,孕婦也能夠安心泡溫泉了。制定於1982年的現行標準,將“懷孕(特別是初期和臨產期)與嚴重的心臟病等一起列為不適宜泡溫泉的情形。

根據1958年7月制定的《溫泉法》,溫泉設施必須在更衣室等處公佈該處溫泉的功效以及不適宜泡溫泉的禁忌症狀。

環境省指出,由於沒有留下記錄,所以不清楚當時將懷孕列為禁忌項目的理由,有可能參考了外國的文獻和社會上的一般看法。

此前,曾有不少專家指出孕婦泡溫泉在醫學上沒有問題,要求修改相關規定。環境省為此委託專家調查了國內外的文獻和數據,結果沒有發現有醫學論文和研究成果顯示泡溫泉會導致流產和早產。

環境省中央環境審議會為此於3日通過了《溫泉法》標準修正案,正式決定將懷孕從泡溫泉的禁忌項目中刪除。

另外,對於有望通過泡溫泉獲得療效的症狀,則新增加了精神緊張導致的睡眠障礙、抑鬱狀態和自律神經失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