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7月27日报道,首宗国安法案件、24岁被告唐英杰涉嫌在2020年7月1日,驾驶插有港独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警方防线并撞倒3名警员。案件已完成15日审讯。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当天判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均罪成。案件押后至29日早上10时进行求情及判刑,控辩双方需在28日下午3时前向法庭提交求情书面判词。
报道称,24岁被告唐英杰现面对两罪,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在香港由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据报道,恐怖活动罪则指,唐英杰于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致3名警员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