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财联社记者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维他命”)方面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清终4号《民事裁定书》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泰国”)、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生物”)申请对红牛维他命清算一案的诉请,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清申3号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该法院表示,具有股东资格是公司股东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身份前提,但是红牛泰国、英特生物的股东资格尚处于争议状态,因此二者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司法机关通过法律程序和证据,确认了红牛维他命合法存续的基准事实;在法定证照合理变更期内,其一切生产经营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红牛维他命方面向财联社记者表示。
对此,天丝医药方面则向财联社记者指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上述《民事裁定书》的唯一原因是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控制下的泰国华彬国际集团(以下简称“泰国华彬集团”)恶意炮制、挑战红牛泰国和英特生物股东身份的诉讼案件,因而暂时性地驳回了红牛泰国和英特生物清算红牛维他命的申请。
“《民事裁定书》并未否认红牛维他命合资经营期限届满的事实,也并未认定红牛维他命不满足清算的法定条件。”天丝方面强调。
据了解,红牛商标权益争夺和纠纷自2014年开始,中泰双方摩擦不断,2016年双方矛盾升级并诉至公堂,双方围绕合资期限、商标、股权、破产清算等互相诉讼达20多起。随着中国红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期限到期,双方争斗也更为激烈。
2018年10月24日,红牛泰国以红牛维他命控股股东的名义发布声明称,鉴于红牛中国的营业期限业已届满,红牛泰国已于2018年10月15日依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红牛中国的法律程序。
但是2019年上半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不予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同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在西安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泰国华彬集团与被告红牛维他命及第三人英特生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拖延针对严彬本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诉讼,一旦案件得到解决,我们坚信清算程序将会按照合法程序继续推进。”天丝方面指出。
截至目前,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尚未有结果。双方在法律层面各执一词,产品层面亦互不退让。
2019年末,泰国天丝及其实际控制人许氏家族宣布,向中国市场推出原装进口红牛——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该产品的推出将与目前华彬集团的红牛产品短兵相接。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天丝方面的新产品并不是功能性饮料,对华彬集团所生产的红牛影响较小。
“在红牛商标许可协议已经到期、红牛维他命经营期限也已届满的情况下,红牛维他命及其体系外的工厂和分销公司,以及严彬的附属及其关联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和销售红牛产品、使用红牛商标等行为均明显不具有合法性。天丝医药对上述违法行为及相关方必将追诉到底。”天丝方面向财联社记者强调,“华彬红牛为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