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再成“老赖”,被限制出境

界面新闻

text

自去年被限制消费后,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再被依法限制出境。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在今年5月26日发布的的限制出境公告,因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嗓子食品”)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法定代表人江佩珍被依法限制出境。

图片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事情缘起于金嗓子食品和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星空华文”)

在2017年的广告纠纷

因不认可《蒙面唱将猜猜猜》和《盖世音雄》的收视率,金嗓子食品拒绝支付广告代理方星空华文剩余广告费,后遭星空华文起诉。在法院一审、二审后,2019年6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金嗓子食品需支付星空华文剩余共计5167万元广告费。

不过金嗓子食品迟迟未履行完成上述义务。由于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9月19日,金嗓子食品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受此影响,作为公司实控人的江佩珍也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

去年年底,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坚

曾对界面新闻

分析,如果有能力履行判决而不履行,公司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旦被列为失信公司,公司日常的经营(包括在贷款、投标等)会受到影响。失信人在出行等方面也都会受影响。

除了涉及和星空华文的官司被限制消费、被限制出境外,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江佩珍还在2019年8月收到宁波市鄞州区法院的一条限制消费令,案由是江佩珍没有遵照判决在指定时间付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一笔38万元的执行标的。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公开资料显示,金嗓子食品由上世纪90年代由柳州市糖果二厂改制而来,原厂长兼党委书记江佩珍成为实控人。2015年,金嗓子在港交所上市,江佩珍也是是香港上市公司金嗓子(06896.HK)的董事长。

凭借1994年推出的金嗓子喉片(OTC)以及广告“狂轰滥炸”,金嗓子品牌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目前这家公司近90%的营收,依旧来自于金嗓子喉片这一个产品,对单一产品的依赖性过大。

2019年财报显示,金嗓子实现收益7.97亿元,同比增长14.8%;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1.68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金嗓子喉片销售额约占2019年公司收益的90.5%。

此外,财报并未提及与星空华文诉讼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