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法律界16日透露消息称,韩国法务部对因亲信干政案而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发出了就业限制的处罚通报。
根据《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的规定,犯贪污渎职罪且犯罪金额超过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00万元)的人员,应自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决定不执行之日起的5年内对其就业予以限制。受限领域包括韩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全资或部分出资的机构和接受政府出资或补贴的机构,以及与犯罪行为有密切关系的企业。
截至目前,三星方面对韩国法务部对李在镕发出的就业限制通报没有做出任何评论。
韩国媒体指出,鉴于禁止就业的范围包括与犯罪行为有密切关系的企业,也就是说,即使李在镕明年7月刑满获释,也要到2027年下半年才能重回经营岗位;在此期间,可能将不得不辞去三星电子副会长的职务。虽然作为大股东可以间接参与公司经营,但在法律上不能直接参与;因此或将对三星电子的决策产生影响。
但也有企业界人士指出,这一就业限制规定仅限于新就业,并不会对现有的职务或地位产生影响。还有媒体指出,国家限制私营企业经营者就业有侵犯宪法规定的择业自由权之嫌。
此外,李在镕15日结束了在京畿道义王市首尔监狱的为期4周的防疫隔离,转移至普通监室服刑,并从17日起可以接受包括律师团和亲属等外部人员的探视。此前,只有李在镕的律师可以对他进行短暂的探视。韩国财界因此认为,考虑到李在镕可以会见外部访客,预计三星电子的重大经营决策可能从此进一步提速。
1月18日,李在镕因亲信干政案获刑2年零6个月,并当庭被捕。由于李在镕于2017年2月被捕后在看守所被拘押了约1年的时间,因此剩下的刑期为1年零6个月,他将于2022年7月刑满释放。(总台记者 张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