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寶”非法集資案真相調查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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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白陽、陳寂)一年半內非法吸收資金500多億元,受害投資人遍佈全國31個省市區……1月14日,備受關注的“e租寶”平臺的21名涉案人員被北京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其中,“e租寶”平臺實際控制人、鈺誠集團董事會執行局主席丁寧,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持有槍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與此案相關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e租寶”是“鈺誠係”下屬的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網絡平臺。2014年2月,鈺誠集團收購了這家公司,並對其運營的網絡平臺進行改造。2014年7月,鈺誠集團將改造後的平臺命名為“e租寶”,打著“網絡金融”的旗號上線運營。

警方初步查明,“鈺誠係”的頂端是在境外註冊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運營中心,並下設融資項目、“e租寶”線上銷售、“e租寶”線下銷售等八大業務板塊,其中大部分板塊都圍繞著“e租寶”的運行而設置。

辦案民警表示,從2014年7月“e租寶”上線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鈺誠係”相關犯罪嫌疑人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虛構融資租賃項目,持續採用借新還舊、自我擔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累計交易發生額達700多億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寶”實際吸收資金500餘億元,涉及投資人約90萬名。

“‘e租寶’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龐氏騙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總裁張敏說,對於“e租寶”佔用投資人資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現在對此非常懺悔。

辦案民警介紹,在正常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賺取項目利差,而平臺賺取仲介費;然而,“e租寶”從一開始就是一場“空手套白狼”的騙局,其所謂的融資租賃項目根本名不副實。

辦案民警介紹,在目前警方已查證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與鈺誠租賃發生了真實的業務。

根據人民銀行等部門出臺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平臺只進行信息仲介服務,不能自設資金池,不提供信用擔保。據警方調查,“e租寶”將吸收來的資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形式進入自設的資金池,相當於把資金從“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僅如此,鈺誠集團還直接控制了3家擔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為“e租寶”的項目擔保。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李愛君表示,如果平臺引入有關聯關係的擔保機構,將給債權人帶來極大風險。

為了加快擴張速度,鈺誠集團還在各地設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銷公司,直接面對老百姓“貼身推銷”。其地推人員除了推薦“e租寶”的產品外,甚至還會“熱心”地為他們提供開通網銀、註冊平臺等服務。

在這種強大攻勢下,“e租寶”僅用一年半時間,就吸引來90多萬實際投資人,客戶遍佈全國。

根據“e租寶”案件中已經查明的種種犯罪事實,司法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這些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華介紹,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4個構成要件:第一是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經營形式來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短信、推薦會等形式公開吸存,第三是通過私募、股權等其他的手段來承諾還本付息或者回報,第四是向社會公眾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網絡平臺公開向全國吸存,還對外承諾還本付息,其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辦案民警介紹,由於“鈺誠係”的資金交易龐雜,財務管理混亂,其資金流向還在調查之中。

目前,公安機關正在與銀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通力配合,加快工作進度,全力以赴進行調查取證、追贓、甄別涉案資產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資人的損失。為了便於投資人報案、完善案件處置相關信息,公安機關已經搭建起投資人信息登記平臺,並將於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網站上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