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桥坍塌事故现场。(资料图) 王刚 摄
中新网杭州2月26日电(记者 郭其钰)记者26日从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对2019年5月18日晚撞塌杭州庆春路人行天桥的马某某、龙某某提起公诉。
其中龙某某是一名货车老司机,具有运载盾构机设备经验,而另一名当事人马某某则仅有一次在郊区运载盾构机的经历,是特种设备运输行业的一名“新手”。
杭州天桥坍塌事故现场。(资料图) 王刚 摄
2019年5月18日晚,龙某某、马某某分别驾驶两辆重型牵引车带着载有超高、超宽盾构机设备的重型平板半挂车开始了“危险之旅”。22时25分许,二人驾车途经杭州秋涛北路庆春东路口人行天桥处时,明知车上装载的盾构机设备已超过人行天桥的限高(4.5米),但龙某某自信能够通过,遂带领马某某继续行驶。龙某某率先开过天桥,半挂车上盾构机顶部与天桥箱梁底部发生擦碰,并引发桥身晃动,紧随其后的马某某开过天桥时,运载的盾构机设备再次碰撞天桥箱梁底部,造成部分天桥桥体坍塌。当时天桥上没有行人,坠落物将两辆过路小轿车砸坏。
杭州天桥坍塌事故现场。(资料图) 王刚 摄
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由于审查起诉时正值疫情期间,检察官经与辩护人沟通,通过微信视频通话的方式,让马某某与辩护人在看守所远程“见面”,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取保候审的龙某某在取得杭州健康码绿码后,也从老家赶到杭州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文书。
经事故责任认定,马某某、龙某某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二人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