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正研究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减轻利息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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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3月30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介绍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先生,发展规划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李福龙先生,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先生。

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强大支撑。发电装机实现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其中:水电3.7亿千瓦、风电2.8亿千瓦、光伏发电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952万千瓦,分别连续16年、11年、6年和3年稳居全球首位。利用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有力支撑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如期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庄严承诺。我们的装机现在40%左右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30%左右是可再生能源,全部可再生能源装机是世界第一。

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今日表示,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大力推动新时代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着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积极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国家能源局回应“弃风弃光”问题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表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下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不能一方面大力发展,一方面弃风弃光大量存在。所以社会各界对行业对新能源的消纳是非常关注,前些年由于新能源的开发和电力系统的消纳能力不匹配,确实出现过弃风弃光比较突出的问题。2018年开始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从2018年到2020年弃风弃光逐年好转,风电光伏利用率大幅度上升,到2020年风电利用率已经达到97%,光伏利用率达到98%。我们考察了世界各国的情况,这个水平在全世界领先。

下一步,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我们要推动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主体,所以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多措并举保障新能源高水平的消纳利用,这里介绍国家能源局的三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 在满足碳达峰碳中和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各个地区的新能源资源条件,包括土地等建设条件,特别是充分利用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大的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积极推动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在西部地区、北部地区,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我们要科学规划、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实现新能源电力全局优化配置。

第二,要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 电力系统一手牵着发电侧,一手牵着用户,过去我们的发电设施随着用户需求在调整发电,发电、输电、用电是同时完成的。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新能源存在一定靠天吃饭的特性,用户用电需要可靠保障,这两方面怎么融合、衔接起来,这就需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灵活调节能力,使得新能源更好的消纳。在发电侧,加强火电灵活性改造,包括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的建设。在电网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特别要发挥大电网资源互济的作用。在用户侧,推进终端电能替代特别是绿色电能替代,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另外,加快储能的规模化发展,推动电力系统全面数字化,构建高效、智慧的调度运行体系。

比如电动汽车,我们电力系统要给它充电,看似是一个供电任务,但通过技术的发展包括采取经济性措施,完全可以让电动汽车促进我们系统能力提升。电动汽车在低谷时,系统给它充电;在用电高峰,让电动汽车给我们系统放电。一辆电动汽车就可能成为电力系统的一个储能装置,如果成千上万大规模的电动汽车,那对我们系统是非常有利的因素。所以我们要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非常好的事情。

第三,要构建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 。简单介绍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在电网保障消纳的基础上,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途径,实现电源、电网、用户、储能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承担清洁能源消纳责任的机制。二是统筹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的资源,完善新能源调度机制,多维度提升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保障调节能力与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匹配。三是要科学制定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要形成有利于新能源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整体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各个地方风光资源不一样、负荷情况不一样、系统电网结构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区的目标,充分利用系统消纳能力,积极提升新能源发展空间。

到“十四五”末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将超过50%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综合来看,“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个新阶段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大规模发展。在“十三五”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将有大幅度的提升,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

二是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持续提升,到“十四五”末,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

三是市场化发展。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今年开始风电光伏发展将进入平价阶段,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发展、竞争化发展。

四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将通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既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也实现高水平的消纳利用,更加有力的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

正研究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减轻利息压力

李创军:前不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这个文件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补贴资金滞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提出了纾困办法。总体来讲有几条措施:

第一,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 目前部分可再生能源企业因为补贴拖欠导致资金相对紧张,但实际上这些补贴资金客观存在,而且是有政府信用担保的,所以我们要求金融机构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现金流给予贷款的展期、续贷或者调整还款进度和还款期限,来保证企业现金流不断。

第二,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 前一段时间财政部等几部门陆续组织开展补贴清单的审核,只要通过审核,纳入补贴清单的,就相当于对拖欠的补贴进行确权,对于确权了的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以补贴证明材料等作为增信手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确定贷款金额。

第三,鼓励企业通过绿证交易的方式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分担利息压力。 我们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向企业核发绿证,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来减轻利息分担压力,这对于企业也是有效减负手段。

第四,做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应收尽收。 目前在电价里有一个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的征收率没有达到百分之百,我们希望能够在前端,在附加征收环节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百分之百的附加征收,以此扩大补贴收入来源和补贴收入规模。

第五,优化补贴资金管理。 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企业优先发放补贴资金,同时鼓励对自愿转为平价的项目和企业继续加大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