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清股权后对方业绩变脸,华茂股份怀疑曾经参股公司隐瞒利润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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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上市公司要与曾经参股公司对簿公堂。11月25日晚间,华茂股份(000850.SZ)披露关于诉讼事项公告,诉讼请求判令准许公司对曾经参股公司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利华”)进行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新疆利华曾是华茂股份的参股子公司,今年4月公司以定向减资方式处置持有的新疆利华30%股权。

造成上市公司对其提请诉讼的原因,则是怀疑新疆利华在与公司共同委托审计时隐瞒了相关财务数据。华茂股份董秘办工作人员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对方有棉花种植和贸易业务,公司考虑到有季节性特征,在审计结果和评估价格上已有体现。在流程上,新疆利华是非上市公司,正式审计报告晚于上市公司编制财报时间,所以对方当时会首先提供未经审批的报表。

资料显示,新疆利华成立于2004年8月,是以农业的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为主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11年8月完成股份改制。华茂股份在2010年实际投资5651.14万元受让了自然人张齐海持有的新疆库尔勒新疆利华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利华前身)35%股权。2016年经过增资扩股后,华茂股份持股比例为30%。

据当时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新疆利华2019年营业收入为97.50亿,净利润为-6054.66万元。根据公司与新疆利华共同委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新疆利华2019年截至9月30日的净资产(合并口径)审计值约2.94亿元,净利润为-4.40亿元。当时评估新疆利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亿元,增值率为136%,华茂股份30%股权的处置价值为2.1亿元,给上市公司带来371.98万元收益,股权变更登记事项于今年6月30日办理完成。

然而,在今年7月新疆利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发行的2020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却载明,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及新疆利华介绍,其2019年度末净资产12.04亿元,净利润为4亿余元。也就是说,新疆利华在前三季度尚有4.4亿亏损的情况下,第四季度净资产激增9亿余元,净利润不仅扭亏,并且大增逾8亿元。

对此,公司表示有理由怀疑新疆利华在与公司共同委托审计时隐瞒了相关财务数据,侵犯了公司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重影响了公司合法持有股份的权益价值。2020年10月,公司委托律师书面要求查阅被告会计账簿,但新疆利华也委托律师回函明确予以拒绝。为此,公司只得诉诸法院,请求依法审理,并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诉讼受理回执。上述工作人员继续表示,目前正处于要求核实阶段,如何核实情况有利于公司的主张,将会依据法律程序做后续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