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开征油价风险金,地方炼厂汽柴油吨成本最高增加上千元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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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征收工作,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9月24日,山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管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要求在山东省内(不含青岛)注册登记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风险准备金。

按季缴纳的企业,应于季度终了的两个月内申报并缴纳应缴费款;今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应缴的风险准备金,应在10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按年度缴纳的企业,应于次年2月底前申报缴纳应缴费款。

据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新疆、湖北、河南等地均已发布了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内现行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成品油价格调整存在“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即国际油价高于130美元/桶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桶时,汽、柴油最高零售限价不降低。

当国际油价在40-130美元/桶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桶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

2016年12月发布的《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列“其他专项收入”,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

但在实际操作中,地炼企业上缴风险准备金的参与度并不高。

“考虑到市场竞争中公平公正的原则,本年度地炼准备金的上缴将是大概率事件。”金联创分析师王延婷对界面新闻称。

据金联创预估的2020年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4月16日-4月28日,89#汽油的征收标准最高,每吨达1180元;同期,0#柴油的征收标准为1150元/吨。

这与湖北省税务局公布的数据接近。9月18日,湖北省税务局公布的今年一季度和二季度油价调控风险金征收标准表显示,89#汽油在4月29日-5月14日的风险金最高,达到1255元/吨;同期,0#柴油的风险金为1210元/吨。

这主要受当时国际油价处于低谷影响。今年3月,因新冠疫情及沙特发动石油价格战等因素,原油价格出现暴跌,直到5月各产油国开始执行减产,国际油价才逐渐回升,基本稳定在40美元/桶左右的水平。

上半年,北海布伦特原油现货均价为39.95美元/桶,WTI原油现货均价为36.59美元/桶。3月起,国内成品油价调整一度经历“六连停”,触发了风险准备金征收条件。

“若按规定幅度征收,地炼缴纳的风险准备金额度将是一笔不小的成本支出。若正常缴纳,二季度低油价带它们的可观利润将大幅缩水。”王延婷对界面新闻称。

根据“两桶油”发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国石化(00386.HK)和中国石油(00857.HK/601857.SH)应上缴的风险准备金分别为117亿元和130亿元左右,已计入公司当期成本,未来将上交国家。

金联创预估2020年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图表来源:金联创

隆众资讯表示,征收风险准备金将增加地炼成本,或在一定程度上推高油价。因主营炼厂成品油库存偏高,一旦上调价格,与独立炼厂或贸易商间的价差会再次拉大,高价销售的压力更为突出。

隆众资讯表示,因今年国内成品油需求降幅较大,“在年度任务堪忧的现状下,预计主营炼厂大幅涨价的可能性较低,仅为短期心态方面的提振。”

据隆众资讯分析师赵桂珍介绍,风险准备金仅面向成品汽柴油,轻燃料油之类的产品并不在征收范围之内。另外对于主营炼厂,来料加工贸易及直接用于一般贸易出口的汽、柴油,也不纳入风险准备金征收范围。

“三季度以来,国内成品油需求持续疲软,地炼整体行情亦不乐观,整体盈利水平大幅回落。”王延婷表示,后期地炼可能会为了保证利润,出现挺价销售的情况。

上述山东发布的《公告》显示,风险准备金征收范围不含青岛。隆众资讯对此表示,这是因为青岛属于计划单列市,其经济指标和任务直接归属国家管控。

但这并不意味着,青岛与所在省的财政完全脱钩。“在实际执行中,计划单列市仍需在不同时期以不同形式和比例向所在省上缴一定的财政收入,青岛给山东省和国家财政两方都有一定的上缴任务。”赵桂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