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寶級中藥"守秘"困局:配方緣何難解"有毒

环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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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4月13日電(“新華視點記者高潔 白靖利)連日來,雲南白藥修改補充藥品配方一事依然沒能消除消費者的隱憂。此前,雲南白藥一直以“涉及國家秘密技術可不公開為由,拒絕在其說明書中標明涉嫌毒副作用的配方。

  專家指出,這一事件的背後根源在於醫藥市場監管滯後。據瞭解,中醫藥立法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在保護國家秘密技術和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中探尋解決之策,還需直面中醫藥發展中暴露出的種種問題,建立制度保障和法律規範。

  修改補充配方為何難消輿論風波

  圍繞雲南白藥是否含毒的爭議並不僅限於近日。在2003年、2009年和2010年,先後有三起案例指向雲南白藥所含有毒成分導致中毒,也曾引起輿論關注。但雲南白藥集團以“涉及國家秘密技術為由拒絕提供配方。由於核心證據缺失,法院均將訴訟駁回。

  記者瞭解到,自1956年以來,雲南白藥的配方、工藝確實被國家確定為國家秘密技術。對於此次“涉毒風波,雲南白藥稱,藥品配方中草烏所含烏頭堿類物質的毒性已在加工過程中得以消解或減弱,產品安全有效,新的說明書中也標明藥品含有草烏,其餘成分略。

  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儘管雲南白藥作出回應和修改,許多消費者仍然表示難以吃下“定心丸。除了雲南白藥,近些年來,同仁堂的牛黃解毒 片和牛黃千金散、漢森製藥四磨湯等中成藥也曾因使用一些含毒的藥材而引起爭議,涉事方往往一味回避而不提供具體的科學解釋,消費者的疑惑自然難以消解。

  中國醫學科學院藥用植物研究所副所長孫曉波長期從事藥理方面的研究,他告訴記者,任何藥品都有毒副作用,藥典收錄的就有80多種含毒藥材,但是中藥講究的恰恰是“去毒存效。儘管草烏被中醫定為“大毒類中藥,但經過水煮、醃制等炮製手段,是可以降低其毒性的。

  “即便是秘方也要遵循國家藥檢,而且處方藥的劑量是有規定的,只要按照藥品說明和醫囑,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安全的。孫曉波同時強調,草烏和白芨、川貝母等同服會加重草烏毒性,在藥品說明書中明確指出可以給醫生和患者一些必要參考。

  “秘密配方在海外公佈暴露雙重標準

  早在2010年,有媒體報導稱,雲南白藥在美國銷 售的產品成分表中,詳細羅列了其配方。在2013年2月,香港衛生總署檢出雲南白藥含有烏頭堿毒物責令下架相關藥品,雲南白藥稱配合港署補充完善相關產品 註冊程式後已恢復銷售。記者在香港一家藥店買到的雲南白藥散劑中看到,說明書中明確用中英文標明藥品含有三七、冰片等成分。

  這不免讓消費者發出疑問:為何雲南白藥的國家保密級配方卻在海外公佈?據業內人士解釋,這源於中外不同的註冊法規,某些國家和地區要求必須公佈成分,而在國內,被列入國家級中藥保護品種的處方是可以不公開的。

  這種雙重標準顯然加重了消費者的質疑。其實早在1988年,國務院頒佈的《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列出了28種毒性中藥品種,生草 烏、蟾酥、雄黃等均在列。2013年1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關於修訂含毒性中藥飲片中成藥品種說明書的通知》中,重申落實《醫療用毒性 藥品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要求相關企業在說明書中標明毒性名稱,並增加警示語。

  據瞭解,雲南白藥完成說明書修改工作也是為了落實這一規定,不少相關企業也在修改說明書。包括孫曉波在內的業內人士認為,儘管這一《通知》姍姍來遲,但意味著我國中藥市場得到進一步規範。

  如何破解“守秘困局

  一邊是中藥企業要保護配方秘密保護自身發展,希望為中藥發展謀求安全環境;一邊是消費者要求知情權、健康權得到切實保障,質疑“國家機 密成為企業公佈資訊的“擋箭牌。既要保護國家秘密技術,又要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如何在二者間尋求平衡,“國寶級的中藥企業似乎已陷入“守秘困局。

  “公佈部分毒性配方並不會導致秘方洩露。孫曉波認為,某些階段的保密是出自保護國家級藥品的智慧財產權的考慮,但根本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在於申請國際專利,而不是瞞著消費者。

  山東大學法學副教授潘昌新認為,藥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關係民眾生命安全,資訊公開透明顯得更為重要。令人遺憾的是,我們對推進中醫藥 還是要靠法律制度建設的意識覺醒得太晚。“中醫藥立法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而如何立法?考驗著相關部門、學者、法律人士的細緻工作。潘昌新 說。

  現代社會迫切要求中藥有規範化、標準化、統一化的精確描述,這已是不爭的事實。但孫曉波也指出,在現代醫學的技術下,我們對一些中藥的 研究有了科學根據,但應該理解短期內全部解釋清是不現實的。“要加速這個過程,還需要有關部門和業內人士加大研究力度、開拓研究思路。

  “應該看到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的《通知》起到的作用。但是‘通知‘的作用是有限的,真正讓中藥規範起來還需繼續完善相關法律。而在中醫藥立法切實推進之前,公開告知消費者哪些資訊,考驗企業的良心,也考驗他們對自身的品牌形象的珍視與否。潘昌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