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記者施雨岑、白陽)在第27個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25日,最高人民法院通報2013年以來禁毒工作有關情況和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在分析毒品犯罪的最新趨勢時表示,從地域分佈來看,毒品犯罪已經從邊境、沿海地區逐漸向周邊、內陸地區多渠道、全方位蔓延。
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長馬岩介紹,以往毒品犯罪高發於邊境、西南地區、沿海地區,地域化特徵比較明顯。2013年,全國審結毒品犯罪案件,數量位居前列的有廣東、浙江、重慶。特別是廣東,毒品犯罪數量在2007年到2013年始終居於全國首位。雲南、廣西、重慶現在毒品犯罪數量高發,東北地區的遼寧省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毒品犯罪案件數量正在快速增長。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考慮到目前各地毒品犯罪形勢差異比較大的實際情況,對於毒品犯罪的死刑數量適用標準,一直堅持採取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做法。針對不同地區毒情的不同特點、毒品犯罪的不同形勢採取適宜的、相對均衡的死刑數量標準,而不是在全國範圍內搞“一刀切”。同時,通過死刑復核案件、發佈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導各地逐步形成一個有一定幅度、相對統一的毒品犯罪死刑數量標準,以最大限度地實現毒品犯罪案件的量刑平衡。
據統計,2014年1至5月,全國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180件,同比增長30.19%;審結37186件,同比增長31.15%;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9762人,同比增長27.38%,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至死刑的9168人,同比增長23.2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