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亲弟弟“赵三贪”行贿500万,这名商人一审获刑5年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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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向自己的亲弟弟、正处级干部赵文旺行贿500万元,湖南道县商人赵绍杰一审获刑5年。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赵绍杰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这一信息。

澎湃新闻注意到,赵绍杰的弟弟赵文旺曾任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党委书记,2019年3月被查。永州市纪委监委微信公号“清廉永州”指出,赵文旺贪权、贪钱、贪色,人称“赵三贪”。他集政治蜕变、信仰迷失、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身,可谓“钱为红颜系,权为亲友用,利为自己谋”。

赵绍杰就是将弟弟权力为己所用的亲友之一。上述一审判决书介绍,2015年,赵绍杰在赵文旺帮助下挂名承揽一项价格7000余万元的工程。为表示感谢,他前后送给赵文旺共计5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笔行贿款全部转送给了赵文旺的指定关系人。其中400万元用于跑官要官、摆平关系等,另100万元分别转给与赵文旺有亲密关系的3名女性。

官员弟弟助商人哥哥“中标”七千余万工程

公开资料显示,赵文旺,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湖南道县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他从2002年10月起历任道县县委常委,道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永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零陵区委副书记,2014年9月出任回龙圩管理区党委书记。

回龙圩管理区是永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行政级别为正县级,其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湖南省国营回龙圩农场。

虽然是正处级干部,赵文旺并不满意这一职务。2020年7月,《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文对赵文旺违纪违法案进行剖析。其中提到,赵文旺曾是永州市最年轻的县委常委之一,2014年被提拔为回龙圩管理区党委书记后,他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回龙圩人少地偏,这个“一把手”哪里比得上县委书记。

担任回龙圩管理区党委书记后,赵文旺不是想着为民造福,而是一心求官,对官位的迷恋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2019年3月19日,在被宣布留置时,他还一度叫嚣:“你们要对我好一点,我出去以后是要当县委书记的。”

文章还称,官迷的背后,是财迷所驱。“当官就是为了捞钱,有了钱才能运作当更大的官,”这是赵文旺自认为的“为官之道”。2015年,回龙圩中心城区提质改造项目提上日程。赵文旺的二哥赵绍杰与其商量,想承建该项目,获得的收益两人各拿一半。

为掩人耳目,兄弟俩找到柳某作为投标人,代替赵绍杰出面参与招标会。经过一番操作,柳某顺利中标。项目施工期间,赵文旺多次召开现场会,协调资金拨付工程进度款,甚至将农垦危房改造资金2000万元用于拨付工程款。

《赵绍杰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就披露了兄弟俩运作“拿下”上述工程的更多细节。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初,赵绍杰从其胞弟赵文旺处得知回龙圩管理区中心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将进行招标建设,为避免不良影响,赵绍杰表示安排他人挂名承揽该工程并获得赵文旺同意。

不久后,赵绍杰安排合伙人柳某与赵文旺取得联系。之后,赵文旺利用职务便利给负责工程的业主单位、时任回龙圩管理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卢某某打招呼要求帮助柳某中标,卢某某因而与柳某衔接具体中标事宜并予以关照。

为顺利中标,赵文旺同意赵绍杰在招标文件中设置800万响应金以提高招标门槛及早挂网这一有利条件,后该招标文件在回龙圩管理区党委会上由赵文旺决定通过。在赵绍杰授意下,柳某找来长沙市金诚公司、长沙市市政公司、湖南大胜公司参与围标,最终金诚公司以7537.642785万元的标价中标。在工程施工中,赵文旺又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和解决施工具体问题上,通过打招呼和现场协调的方式提供帮助。

斥资400万企图跑官要官、摆平关系

借助弟弟权力从中获利的赵绍杰自然没有忘记“回馈”。

根据一审判决书中赵绍杰的供述,回龙圩道路提质工程利润大约1560万元左右。为感谢赵文旺帮助,他前后合计送给对方500万元。这些钱都根据赵文旺要求送给不同的指定关系人,其中有400万元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8月分两次送给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王某某。

公开报道显示,这位“王某某”就是曾在长沙市公安局工作的王新科。

王新科,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湖南长沙县人,曾任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第三特警大队大队长、第二特警大队大队长等职,2018年11月担任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政工室主任,2019年7月31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介绍,在“官瘾”驱使下,赵文旺大搞政绩工程的同时,多方寻找“政治掮客”,帮自己接天线、找靠山。

2015年,他认识了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原正科级干部王新科。听到王新科一通忽悠后,赵文旺连忙请他牵线搭桥:“只要我能当上县委书记,无论你要多少钱,随便你开口!”随后,赵文旺通过其二哥赵绍杰给王新科送去了200万元现金。

这番运作并没有换来盼望已久的“官位”。上述报道披露,2018年7月,永州市纪委决定对赵文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予以立案审查。鬼迷心窍的赵文旺又差人给王新科送去了200万元现金,企图摆平此事。

对此,微信公号“清廉永州”文章指出,“赵文旺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永州市查处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中第一个‘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部违反的,是永州市查处的领导干部中第一个用400万元去跑官要官和摆平关系的。”

事实证明,送给王新科的钱再次打了水漂。2019年3月,赵文旺被查。同年7月,赵绍杰因涉嫌行贿罪,经永州市监察委员会指定宁远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2020年5月22日,宁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赵文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至2018年,赵文旺在担任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用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52.7185万元;在工程承揽、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9万元。此外,2016年12月以来,赵文旺滥用职权,违规审批拨付政府奖励资金,造成国家损失达485万元。该案将择期宣判。

2020年6月3日,赵绍杰行贿案在宁远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前述一审判决书披露,宁远县监察委员会证实,赵绍杰在被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其向赵文旺行贿500万元的犯罪行为,如实供述监察机关未掌握的赵文旺安排其向王某某(即王新科)送400万元现金的事实,并退缴违法所得1000万元。

100万元分别送给3名女性特定关系人

除了送给王新科400万元,赵文旺还让哥哥赵绍杰将另外100万元分别转给包括其情人在内的3名女性。

一审判决书显示,根据赵文旺指定,赵绍杰于2015年4月30日银行转账50万元给李某婷;2017年4月27日银行转账30万元给曾某,2019年2月18日银行转账20万元给王某玲。

赵文旺为何指定给上述3人转账?

一审判决书披露的证人李某婷证言显示,2015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回龙圩管理区财政局局长何泽荣叫她晚上一起出去吃饭,当晚赵文旺等人在场。后面她喝醉了,被赵文旺强奸,李某婷要报警,赵文旺安慰她称补偿50万元,后又说补偿60万元。2015年4月,李某婷收到银行转账50万元,2017年下半年,赵文旺又拿给她10万元现金。

证人曾某则证实,2010年与赵文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之后,2011年赵文旺给她11.1万元在道县鸳鸯村买了套房子,2013年赵文旺又向其转账10万元用于买车。2014年,因曾某怀了赵文旺的孩子,赵文旺安排了两个项目给曾某做,在做回龙圩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因资金紧张,2017年4月,赵文旺安排赵绍杰通过公司财务转30万元到曾某母亲的账户,之后赵文旺自己又转账10万元给曾某。

另据曾某证言,其在回龙圩土地整理项目盈利190万,在回龙圩垃圾填埋项目盈利39万元。

证人王某玲证实,2018年10月的一天,其与赵文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后来做了他的情人。2019年2月,赵文旺为安慰她,让赵绍杰向其银行账户转账20万元。

宁远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绍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人民币5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同时,赵绍杰主动向监察机关供述其行贿的事实,且当庭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赵绍杰在监察机关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对侦破王新科诈骗案起关键作用,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赵绍杰积极退赃,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2020年7月22日,被告人赵绍杰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由扣缴机关上缴国库。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陈剑、周刚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赵绍杰、赵文旺被查期间,还曾拉拢看护人员帮助进行信息传递。

该一审判决书介绍,2019年3月,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辅警陈剑、周刚毅被派到永州市监察委执行看护任务。二人分别为被看护对象赵文旺、赵绍杰传递信息,致使赵文旺、赵绍杰翻供,严重干扰了办案。

2019年8月10日,陈剑、周刚毅被抓获归案,同年12月,二人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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