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磚五國(BRICS,指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南非五國)的首腦決定設立為發展中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等提供融資的銀行——“新開發銀行,並設立用於金融危機時融通外匯的基金。日本“朝日新聞27日刊發社評“金磚五國設新銀行重審國際金融的契機,提出金磚國家究竟能否對以美國等發達國家為中心的國際金融秩序提出異議呢?
文章說,由金磚五國主導新設立的這一金融組織,相當於支援發展中國家開發的世界銀行,以及作為國際性經濟、貨幣危機糾紛調節者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既存機構。
由於新興和發展中國家的資金需求旺盛,現有的國際金融組織仍有待補充。此外,通過提供開發資金融資,中國等國家可以向其他新興和發展中國家傳授自身發展經驗也是其意義之一。
然而實現起來卻並非易事。對於基礎設施建設的融資,需要事前對其經濟效果、對環境的不良影響等進行評估,融資之後也要對相關基建事業是否按照計畫進行等進行審查。要用什麼樣的人才建立什麼樣的組織,很難說金磚五國在這方面有足夠的經驗。
社評說,原本金磚五國對新組織的動機就有些令人擔憂。要如何促進新興和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如何對世界經濟的穩定做貢獻,這樣的價值觀在金磚五國能否共用呢?
顯而易見的是,這些國家對無法在國際金融舞臺上發揮與其經濟發展相應的影響力而焦慮不安。自世界銀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設立以來,其主導者一直是美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導者則一直是歐洲。金磚五國的經濟規模總和雖占全世界的2成,但是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投票權卻只有1成。
為了增加新興國家的發言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決定了重新分配投票權的改革方案,但美國議會擔心如此一來會降低自己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影響力而提出反對,改革案未能實現。
新興和發展中國家也出現了一些不滿的聲音,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融資需要財政重建等,所設條件過於苛刻;世界銀行的融資對象受美國意向左右。雖然一定的基準不可或缺,但也需要努力獲得融資對象的理解。
金磚五國也加入其中的20國集團(G20)等,應該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改革等進行討論,並構建起協調機制。這樣一來,即使新組織成立,也能夠建設性地分擔職責。
進入21世紀以來全球化進程不斷加深,決定設立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佈雷頓會議也已過去了70年。不能否認,支撐著世界經濟的體系制度不再完全適用於現狀。作為補充這一體系的契機,也需要金磚五國在國際社會上提出不同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