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3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这项法案要求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向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提供审计底稿。连续三年拒绝提供的中国公司会被退市。
该法案还需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方可成为正式法律。分析人士认为,特朗普很可能会签署该法案。一旦生效,预计将会对总市值约2.2亿美元的中概股产生影响,包括如阿里巴巴、拼多多等众多热门大型公司。
一直以来,由于国内政策法规方面的要求,PCAOB无法直接获得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计底稿,而是需要经过中国监管机构审查后转递。
商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军告诉界面新闻,中国监管部门和美国监管部门一直有就中概股审计工作底稿检查事宜探讨,也曾签署过相关的执法合作备忘录,但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美国方面基于此认为,由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履行其检查中概股审计工作底稿的法定职责,美国资本市场投资人面临着潜在的巨大风险。
今年,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的瑞幸咖啡曝出财务造假丑闻,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这项法案的落地。
一位在美上市公司的市场部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还在消化该法案,但公司各方面都依法合规,相信不会受到该法案的影响。
标普(S&P Global Market Intelligence)的数据显示,目前有超过250家总部位于中国或香港的公司在美国的交易所上市,总市值超过2万亿美元。
“短期来看法案肯定会让投资者对中概股公司产生疑虑,甚至影响到中概股估值。但因为中间还有三年的时间,而影响到的公司总市值超过2万亿美元 ,相信中美的监管机构还是有找到解决方案的可能性。”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他认为这项法案针对的是非常具体的问题,可以理解为美国监管机构施压的一种法律手段,并附有时间条件,而不像部分人认为的很快就会把中国公司踢出美国资本市场。
“假如这部法案最后导致中概股公司被迫都要退市,这对美国资本市场也是重大打击。我对这个事情的结果很乐观,因为对双方来说代价都过高。”王新锐说。
沈军认为,目前看,这项法案的要求是否能够被满足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确实不能满足,那可能会导致中概股因该法案而退市的事件发生。
“这项法案的出台会引起中概股对安全性的担忧,以及市场对于中概股估值的重新定位。这必然使得中概股寻求解决顾虑的出路。”沈军说,而二次资本化会是中概股应对危机的措施,包括在其他资本市场实现二次上市、分拆业务板块上市以及私有化后上市。
实际上,今年以来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已经出现了寻求二次上市或私有化的浪潮。大型科技公司中阿里、京东和网易等公司都已经在港交所二次上市。今年,新浪、58同城和如涵控股等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先后宣布私有化。“这是A股注册制改革、港股上市制度改革以及美股加强监管等各种因素叠加的结果。”沈军说。
王新锐认为,这项法案并不是针对特定的中概股公司,同时涉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中概股公司应该都会持观望态度。可能会对中概股公司的二次上市有一定推动作用。但对于私有化这样涉及很多资金的动作,法案在短期内的影响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