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通气会现场。 金果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19日电 (王小军 金果)19日,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21年新疆稳岗返还政策范围扩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为助力参保单位稳住就业岗位,预计发放资金5亿多元,9万多户参保单位从中受益。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闫科明表示,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其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闫科明说。
据了解,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采用“免申即享”的社保经办模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筛查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少人工审核,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发放。但在落实返还政策中,对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返还。
关于稳岗返还的申请条件,闫科明表示,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以内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