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翁桧林
编辑 | 翟瑞民
50米、100米或200米?学校周边禁止销售烟酒,究竟应该规定多大的距离和范围?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简称“二审稿”)近期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针对修订草案新增加的“校园周边禁止售烟”相关条款,2020年7月20日,参加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举办的二审稿线上研讨会的专家们表示,考虑到实际执法的可操作性,建议进一步明确界定“学校周边”的距离范围。
此前在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二审稿,并于7月3日-8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相较于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二审稿第57条规定:“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佟丽华介绍,二审稿相比现行法律和一审稿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伤害方面做出了很大修改,其中在草案第一次出现“烟”这一概念时就明确了包括电子烟。
其次,佟丽华指出,二审稿不仅是规定了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更是明确规定了“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和“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这样规定不仅有助于限制学校周边设置售烟网点,也意味着要在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全面禁烟。
这是我国首次以全国立法的形式提出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包括电子烟)网点。此前,国内只有北京、深圳等个别城市实施的控烟条例中对此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比如《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禁止烟草制品销售者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
学校周边禁烟话题舆论关注已久。据民间控烟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于7月初发布的《2019年八城市卷烟销售终端烟草广告调查报告》称,调查北京等8个城市276所中小学校发现,其中232所学校周边100米有烟草销售烟店,占总数的84.06%,平均每个学校周边100米有2.3个烟店,最多的有7个烟店。
此次二审稿新增学校周边禁止销售烟酒等规定被认为是一次重大进步。不过,二审稿并未明晰“学校周边”的距离和范围,这或将使得法律在今后执行中遇到困难。中国控烟协会主持工作的副会长廖文科就认为,必须规定明确的距离,否则难以操作。
对此,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孙佳妮在讨论会上呼吁,在禁止校园周边售烟的条款中应加上距离的表述,距离的测量方式应该做到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佟丽华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够明确学校周围100米内禁止售卖香烟及电子烟,“北京的条例在制定的时候,讨论的距离是200米,但烟草部门有人提出的是50米,所以最后条例规定为100米,相信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各地立法会继续关注这个问题。”
实际上,2016年重新修订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中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控烟专家王克安认为,烟草销售网点也应和网吧等娱乐性场所要求一致,与学校保持200米的理想距离,但他也表示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难度非常大,“无论如何,50米是绝对不行的,50米就相当于认为学校周围烟草销售合法了”。
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研究员杨杰也提议,学校和售烟店应保持200米的距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吴宜群则指出,距离设定应从校门口开始算,需要统一标准。
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认为,不该用距离来测算烟草销售点的设立范围,而是希望在学校大门视野范围内看不到烟草销售点,否则确定的范围就失去了作用,“不管是100米还是10000米,孩子们不能买到烟,这才是最根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