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保安局長:明報前總編輯遇襲不排除與傳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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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手(右二)昨被帶到兇案現場、即西灣河太康街重組案情。他先在綠色外套內側左胸位置,取出有刀套的假刀,再抽出假刀向代表劉進圖的假人揮刀。圖/明報。

亞太日報綜合港媒報導,《明報》前總編輯、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遇襲案的兩名疑兇,18日被警方押到港九新界多個地點重組案情,除了行兇地點西灣河太康街馬路,重組過程顯示,兩名疑兇、即一名車手及一名刀手,案發當日(2月26日)早上在劉進圖於九龍塘的寓所門外埋伏,見劉駕私家車出門即展開跟蹤,到太康街時,劉進圖甫下車,疑兇便斬人。警方表示,兩疑兇因傷人罪被捕,警方的特警隊正在上水梧桐河搜尋被棄兇刀。

據《明報》報導,保安局長黎棟國18日在立法會表示,警方不排除行兇動機的任何可能性,包括是否與劉進圖的傳媒工作有關。前律政司長黃仁龍指出,劉進圖案的出現,是傷害社會核心價值,威脅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警鐘已經響起。警務處長曾偉雄明天出席南區區議會會議,料會被問及案件調查進展及回應事件。

據警方調查顯示,案中負責駕駛電單車的車手姓葉,人稱“博士;持刀斬人刀手姓黃,人稱“華仔。兩人均為37歲本地人,屬朋友關係,並非同住,有黑社會背景,但報稱有正職。

港島總區重案組總督察關競斌表示仍在調查行兇動機,18日晚繼續扣留疑犯,不排除稍後落案控告兩疑兇傷人罪。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惡意傷害任何人,或導致其身體受嚴重傷害,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上水路邊偷電單車犯案兇器衣物拋河

綜合警方昨日的案情重組及調查發現,兩名疑兇2月中在上水聯和墟聯興街路邊車位偷去涉案電單車,其後把車泊在九龍塘德雲道路邊車位。至上月案發日早上10時許,兩疑兇到上址取回電單車,駛到劉進圖九龍塘寓所外守候,在劉駕車離家出門時一直跟蹤。至劉駕車到西灣河太康街對開泊車時,刀手下車走到劉後方,拔出約12吋長兇刀,斬向其背部及大腿多處地方。

刀手逞兇後,跳上電單車與車手朝鯉景道方向逃去,至西灣河街141號對開,棄車於路邊車位。車手之後乘搭的士到九龍塘港鐵站,刀手則徒步離開,兩人其後轉乘其他交通工具到上水梧桐河,將兇器及衣物扔入河,再經陸路口岸離港,潛往東莞。

警方昨早帶兩名疑犯重組案情,但因他們口供不一,需到不同地點調查。

** 刀手紙刀斬假人 先腳後背**

18日至中午12時許,另一輛白色七人車押解刀手到太康街現場。中等身材的刀手,未知何故未有走到劉進圖遇襲位置,反而走到近水警總部的方向,即案發地點10米外講述行兇過程。疑兇在身穿西裝的道具假人背後,從外套內拔出警方提供的紙製兇刀,由右向左揮,先斬假人雙腳後方4刀,再舉刀斬其左背近膊頭位置1刀,之後轉往西河灣街確認棄車位。劉進圖當日被送院後,雙腳後方及左背分別有4處及2處刀傷。

下午2時許及3時半,探員分別帶車手與刀手,到上海街的區利昌刀莊及廟街的嘉豪公司重現“買刀。其後,先後到九龍塘德雲道講述跟蹤劉進圖的過程,並到上水梧桐河講述棄刀經過,最後押回灣仔警察總部,通宵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