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夠實現集中化、陽光化管理,能夠融合政府的監管與市場的自我管理,養老金入市的風險就完全可控
隨著《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結束征求意見,養老金入市又前進一步。有媒體統計,除先期開展試點的廣東、山東外,截至2014年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1000億元的江蘇、浙江等省市,也有望成為首批養老金正式入市的省份。
醞釀養老金入市,目的在于盤活結余資金,增強養老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彌補可能出現的支付缺口。過去基于安全考量,結余養老金多數存于銀行或購買國債,收益率偏低,導致養老金長期處于貶值風險中。將部分養老金投入市場,實際上是引入了市場配置工具,這有助于通過市場之手提高養老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強化市場的價值投資理念。這意味著養老金管理模式的巨大突破。
不過,對于養老金入市不能只有收益預期而沒有風險預期。一方面,在目前的管理模式下,地方養老金的統籌度偏低,透明度不夠,如何將分散的養老金歸集于省級和國家級的委托投資賬戶,讓養老金從沉睡狀態中醒過來,讓陽光照射到黑洞中,是一大考驗。另一方面,養老金入市,在提升了投資收益的同時,投資安全性則有可能下降。市場的起起落落,必然導致入市養老金的市值隨之起伏。如何維持養老金的投資安全也是一大考驗。
這也就意味著,養老金入市包含了能否保證收益率、能否發揮集合效應、能否在陽光下運行這三重風險。
化解多重風險,顯然不能靠單兵突進式的風險管理手段,必須有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正因此,更需以養老金入市為契機,撬動養老金管理制度的整體改革。
首先,必須打破小的利益格局,盡快提高養老金管理的統籌度。變分散管理為統籌管理,這既適應老齡化社會的人口流動趨勢,還有利于協調各地養老金多寡不一的局面。提高統籌度的過程,也是查實各地養老金財務狀況和記賬利率的過程,這有助于為養老金管理注入陽光并發揮集合效應。
其次,科學劃定入市養老金的投資領域和投資比例。除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高風險產品外,入市養老金與回報周期長但回報穩定的國家重點發展項目應結合起來,這既有助于形成安全投資組合,也有助于提高入市養老金與宏觀經濟導向的配合作用。
第三,用市場化手段控制養老金投資風險。《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投資管理機構和受托機構需分別按當期管理費的20%和年度凈收益的1%建立風險準備金,專項用于彌補養老基金投資發生的虧損。專項兜底資金應交由第三方管理,同時應按照市場規則及時向社會披露相關信息,以此形成強約束力,避免風險擴散。
余額超過3.5萬億元的基本養老保險金被稱作百姓的“保命錢”。管理好這筆“保命錢”,當然需要穩妥行事。而去除積弊的全面改革就是最大的穩妥。只要能夠實現集中化、陽光化管理,能夠融合政府的監管與市場的自我管理,養老金入市的風險就完全可控,從而發揮其造福民生的應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