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獲中國保監業監管五個“首次”突破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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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海保監局局長裴光(右二)在新聞發佈會上講話。新華社記者方喆攝

(新華社記者王濤、王淑娟、譚謨曉)中國保監會19日在上海發佈了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三項保險業監管新舉措,涉及機構、高管、業務等重要領域,監管政策方面的五個“首次突破在上海自貿區進一步創新制度,簡政放權。

在上海自貿試驗區最新落地的三項保險業監管新舉措包括:一是允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航運保險協會條款,備案後會員公司可以自主使用;二是取消在滬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三是取消自貿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

中國保監會此次出臺的三項新舉措出現了五個方面的“首創。

“這是中國保險監管領域首次允許行業協會作為條款報備主體,也是首次允許保險公司自主使用協會報備條款,這是簡政放權在保險產品監管方面的體現。上海保監局局長裴光表示。

保險產品監管是保險監管的重要內容。過去,新的航運保險產品由各家保險公司分別向監管部門報備,而新措施下,同樣的產品由航運保險協會報備後,會員公司即可自主使用,不需要再自行向監管部門報備。

比如,現在上海航運保險協會共有31個會員單位,其中25個會員是保險公司。也就是說,同一個產品過去需要報備25次,現在只需要報備一次,大大提高了產品準入效率。

上海航運保險協會是在上海建設國際航運中心和設立自貿試驗區這一大背景下成立的,是中國第一家專業性的保險行業協會。目前,全國約40%的財產保險公司已加入協會。其中,包括中國已設立的、全部六家航運保險營運中心。

上海航運保險協會會長降彩石表示,保監會此次賦予上海航運保險協會產品開發、報備的權限,正是立足於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制度改革、創新的定位,從有利於產品創新的角度出發,為上海航運保險發展再添動力。

在保險機構監管方面,也同樣出現了兩個“首次的突破創新:首次允許航運保險營運中心設立分支機構,開創了功能型保險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先河;首次取消部分保險分支機構事前審批事項,提升了保險分支機構的準入效率。

中國保監會明確允許航運保險營運中心設立分支機構,是功能型保險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第一例。目前,全國六家航運保險營運中心都設在上海,有效地推動了上海地區航運保險業務的聚集和創新。

中國保監會此次也將部分保險分支機構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以往設立保險分支機構,都需要經過嚴格的多個前置審批環節,現在上海地區的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和再保險機構,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完全由公司根據市場需要自主決定。

“這不僅是機構監管方式的轉變,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機構準入效率。裴光說。

在上海自貿區保險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方面,中國保監會也首次取消對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該政策覆蓋了上海自貿區內所有類型保險機構的支公司。目前,上海市共有249家保險支公司。

同樣,這成為中國保監會在高管人員監管制度的重要創新。以往高管任職需要經過資格考試和申報審批兩個環節,提交多項資質材料並經過20個工作日的時間才能批復,而現在保險公司可以自行選擇、自主任用自貿區內支公司高管人員。這一政策將有利於形成自貿試驗區保險人才“蓄水池。

目前,上海自貿試驗區內已經聚集了包括中外資、產壽險在內的各類保險機構。截至4月末,保險業為區內6346家企業提供了保險服務,覆蓋率近40%,提供財產險風險保障約5200億元,提供人身險風險保障約1850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