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評: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歷久彌堅 生機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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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述評: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歷久彌堅

生機盎然

新華社記者白潔

劉華

侯麗軍

今年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28日,作為五項原則首倡國的中國、印度、緬甸三國領導人齊聚北京,隆重紀念。經過一個甲子的實踐和考驗,五項原則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已成為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和指導原則,並將繼續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進程中做出更大貢獻。

“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誕生於上世紀50年代民族獨立運動高漲時期。原則借鑒併發展了《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因應廣大發展中國家反帝、反殖、反霸的時代要求,反映了發展中國家追求獨立、自主、自強、發展的普遍訴求,為不同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國家之間避免衝突、和平共處提供了思想基礎和行為規範。五項原則體現著東方智慧,是中印緬三國為國際法治提供的重要公共產品,也是三國老一輩領導人留給國際社會的一筆寶貴政治遺產。

60年來,歷經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一個開放包容的國際法原則,集中體現了主權、正義、民主、法治的價值觀。新形勢下,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神歷久彌新,意義歷久彌深,作用歷久彌堅,弘揚和發展五項原則對推動建設新型國際關係具有重要意義。

尊重主權是五項原則的精髓。堅持主權原則就是要相互尊重彼此主權、安全和核心利益,尊重一國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固有權利,相互尊重各自的社會制度、意識形態和發展道路。各國事務應由各國人民自己來決定並管理。事實證明,某些國家通過戰爭手段強力征服另一個國家,或者打著各種“高尚”的幌子高調介入他國事務,無法達到預設目的。這種干涉不僅破壞了既有社會力量組合,也形成了新的動蕩,給地區乃至整個世界留下嚴重的“負資產”。

公平正義是各國共同追求的目標。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都是國際社會的平等成員,任何國家不能以大欺小,也不可以強淩弱。堅持正義就是要根據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處理國際事務,堅持用同一個標準做出客觀評判,絕不能出於拉攏或打壓的目的,選邊站隊拉偏架。

推動建設新型國際關係,需要推動實現國際關係的民主化。俗話說,同在一個鍋裏吃飯,哪有馬勺不碰鍋沿。70億人生活在同一個星球上,彼此之間難免會有這樣或那樣的矛盾,而有些國家之間現存的爭端正是當年殖民主義者留下的。歷史已經並將繼續證明,壟斷和強權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國與國之間的分歧,只有堅持以“同意”、“自願”為基礎的國際法精神,致力於通過談判協商解決,避免採取單方面行動,才能和平解決國際爭端。世界的命運必須由各國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應該由各國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來辦。

推動建設新型國際關係,離不開各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的國際法治精神。中國有句古言,“法者,天下之準繩也。”說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對己一套,對人一套。國際社會中同樣需要法治精神,不能在對自己有利的時候就倡導規則,對己不利時就拋棄規則,更不能為了一己之私歪曲國際法,甚至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國正當權益、破壞和平穩定之實。一些國家連最基本的“禁止反言”等國際法原則都不遵守卻聲稱要將中國告上國際法庭,這種做法無異於對國際法原則的挑釁與嘲弄,終將失信於國際社會。

中國不僅是五項原則的奠基者,更是五項原則的忠實維護者和堅定實踐者。作為獨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基石,五項原則明確寫入了中國憲法,在中國與160多個國家的建交公報或雙邊條約中也有體現。從“和平共處”,到“和平發展”,到“和諧世界”,再到“親、誠、惠、容”的周邊外交理念,以及合作共贏的“命運共同體”,中國外交一脈相承,與時俱進,不斷賦予五項原則新的內涵。

紀念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週年,對於中國有著重大現實意義。近來,國際上總能聽到指責中國外交“越來越強硬”的聲音。今天,我們的紀念就是要向外界表明,五項原則作為中國外交政策基石,不為一時一事所左右。中國將堅定不移沿著和平發展道路走下去,任何力量都不能動搖中國和平發展的信念。

當今世界有200多個國家和地區,2500多個民族,5000多種語言。如此豐富多元的世界,需要秩序和規則。隨著時間流逝,一些原則要改變,一些要調整,而有一些則值得牢牢把握。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正是需要國際社會共同牢牢把握的原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