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特殊人才及家屬下月起可申請定居北京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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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公安部日前推出支持北京創新發展的2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將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首次提出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屬可定居北京。

新政策提出,港澳居民特殊人才是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最為寶貴的資源和重要力量。此次經公安部授權,突破以往的政策規定,首次實現了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屬來京定居並落戶。經北京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可憑人才認定證明及其他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手續。

為考慮外籍華人和港澳高層次人才的實際需求,對於已獲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或持有工作類居留許可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和港澳高層次人才,提供個人經濟擔保、雇傭合同和辦理保險證明,可以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申請相應期限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

對於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中關村管委會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資格。對於申請永久居留的中關村外籍高層次人才,要加快審批進程,審批期限由現行規定的180日,縮短為50天。

中關村作為第一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第一個國家人才特區,是國家先行先試的創新平臺。此次出臺新政將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先行先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