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中新网兴安盟12月11日电 (记者 张林虎)11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政协原副主席张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2月底,按照中纪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在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倒查20年”。
之后的1个月时间里,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原总法律顾问李永先、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薛昇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政协副主席张志军先后被查,3人落马皆与煤炭腐败有关。
出生于1962年的张志军系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仕途初期一直在老家财政系统,他从东乌珠穆沁旗财政局职工干起,用15年的时间官至财政局局长。1999年1月起,张志军先后担任东乌珠穆沁旗副旗长、锡林郭勒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锡林郭勒盟煤炭局局长。
2018年3月,张志军升任锡林郭勒盟政协副主席。2020年3月,内蒙古监委发布消息称,张志军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接受监察调查。
内蒙古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志军利用担任锡林郭勒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锡林郭勒盟煤炭局局长、锡林郭勒盟政协副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经营、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548余万元;被告人张志军滥用职权,致使国有权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据悉,本案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