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將從新一輪電改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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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 姬婧瑛解讀】近期,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成立,國企改革中央層面已經基本確立各部委的職能和分工,主導國企改革的除了國資委,還包括發改革、財政部和人社部等部委,共同推進和制定相應的改革方案,預計最快于明年上半年出臺。

國企改革任重道遠,不僅因為多年經營慣性不能一朝改變,目前規則秩序變動後果難以預測的,還因為國企改革缺乏統一的頂層設計方案,使得各個企業進行的國企改革都是“摸著石頭過河",各自探索,聯動上下游企業一起改革的難度頗大,牽一髮而動全身涉及的利益分配問題難以單行解決。沉屙已深,也是國企改革口號響亮而現實進展緩慢的主要原因,改革小組成立,各部委之間須要在一些關鍵性問題方面儘快統一,讓國家層面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儘快出臺,自上而下牽頭並推動改革進展。

南北車改革就是今年國企改革的顯例。南北車多年前分拆現在又合併,因預期以分拆引導競爭、啟動市場的初衷,遭遇兩車過度競爭甚至惡性競爭,甚至在國際競爭中互相壓價撕面的困局。在當下競爭加劇,中國高鐵必須走向世界轉捩點,南北車整合力量“一致對外的改革正在啟動。

不僅南北車,電力改革滯緩十二年後也於近日重啟改革閥門,深圳輸配電價體系獨立的試點從15年1與日開始施行。新一輪電改重啟,多年不能輕易觸碰的問題都需要謹慎對待,發電、輸電、配電、售電產業鏈上捆綁的企業,誰會動誰的乳酪?五大發電集團、兩大電網集團,還有已經企業化的供電局、調度公司,以及電力周邊企業,如何協同執行改革方案?這一輪改革,如何保證市場競爭打破現有的壟斷格局,如何做到利益分配的公開公平?

由此可見,新一輪電力改革,必然是難啃的骨頭。從頂層設計到具體實施方案推出,再到各個相關企業的研討進展,是一個浩大的工程,電力乃工業民用不可或缺的基礎行業,現有秩序穩健,牽一髮而動全身,可能遭遇的並購重組、利益分配、人事調動、文化整合等問題,都會滯礙改革的進程,迎難而上是必然之路。

新一輪改革,是否能觸及深層利益格局,會不會傷筋動骨,真正受益的將會是誰?

以下為原文(有刪節):

對一部分企業,改革帶來陣痛;對另一部分企業,改革則意味著機會。

多家證券公司的電力分析師認為,中國即將展開的新一輪電改將給一些從事輸配電業務的相關公司帶來機會,一旦售電側放開,它們最有可能成立新公司進入售電領域。

這些公司的共同點是主要做輸配用電設備,更靠近使用者端,熟悉配電網設備和運行維護。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如果中國啟動新一輪電改後發放新的售電公司牌照,或者在配電領域引入新的投資者,這些公司都將是有力競爭者。

地方電力公司的一些員工也在行動起來,有的甚至成立了新公司,準備在中國啟動新一輪電改後搶入售電行業分一杯羹。這與12年前《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即五號檔)出臺前相似。當時,圍繞著電力體制應該怎麼改,要不要拆分廠網一體的國家電力公司,怎麼拆,各種意見在各個論壇或媒體上激烈交鋒。但在地方,國家電力公司的員工們已紛紛通過職工持股公司在發電領域開疆拓土,以至在2002年改革方案宣佈後的短短兩年間,以魯能、金元等為代表的一批職工持股發電集團迅速崛起為各地發電大戶,規模緊追五大國有發電集團。

但中國的電改在實施完廠網分開之後,漸行漸緩,2008年後基本陷入停滯,直至2012年後才在新一任國家領導人習近平和李克強的強力推動下重新啟動。記者獲悉,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有望今年年底前出臺。重提電改將給產業和企業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哪些企業有可能從中受益?儘管電力業內對於新的改革方案頗有失望之聲,改革仍在資本市場和相關領域掀起了波瀾,一些先行者開始提前佈局。不過,它們能否在改革中嘗鮮仍取決於中國能否真正建立一個公開、透明和開放的電力交易市場。

從電監會歷年的監管報告可以看出,電網作為高度壟斷的企業,在投資建設、購電、輸電、供電等各個環節都有很多不透明的地方,如調度的自由裁量權、輸配售的採購和分配計畫背後就涉及到很多人的個人利益。電改實實在在動了很多人的乳酪,所以才如此難以推進。這其中存在著形形色色的關聯交易,很多交易背後又隱藏著資金黑洞。無論是電網還是電廠,仍有巨大的成本壓縮空間和效率提升空間,改革如果到位,新的競爭者的加入將給僵化板結的電力行業注入活力。

不過,電力資深評論員王冬容提醒說,售電放開必須以網售分開為前提,先行成立一個獨立的政策性購售電公司為居民和農村用電提供保障,然後才能把售電放開。如果在保持現有壟斷格局不變的情況下放開售電,幻想有多個售電公司成立、放開大用戶後發電企業就敢和它們做生意,這是不太可能的。“‘電老虎’就算把它關在籠子裡,它也還是一個老虎,其它人不敢從它的爪子裡搶食物。

供電局“三指定背後

“這三年我們公司掙了七八個億。在上海開往濟南的動車上,一個年輕人看到記者一直在看電力資料,主動搭訕。他只有22歲,在山西一家電力工程公司工作。

這家公司主要做新建社區的電力工程總承包,除了施工還包括設備採購。這家只有百人的小民企如此賺錢,原因來自電力。據他介紹,“一個社區報價30萬,其實安裝變電箱、電纜、電線杆,加上人工成本不過七八萬元。我們和供電局非常熟,有時供電局的人直接打電話給我們介紹業務,當然他們從上到下都有好處。他們有時也到現場來看。

這家小公司靠著供電局的關係賺了錢,也承受了因管理不規範、人員專業素質低帶來的巨大風險。這類企業多如牛毛,只要與供電局有關係就能拿到工程,活得很好。“我們在當地是很大的一家,差不多每個月都有新項目。小夥子說。

這家企業正是“三指定的巨大受益者。目前在一些城市如上海,按現行規定,電力網絡的建設仍由電力公司負責。在另一些城市如杭州、廣州等,電力設備安裝市場已經放開——全國至少有一半城市已經放開,新建社區安裝電力設備由開發商負責,理論上開發商有權選擇設計方案、施工單位,但實際操作中仍被電網下屬的供電局控制,在使用者售電工程中直接、間接或變相指定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簡稱“三指定)。這些指定的單位多為電力公司關聯企業或者關係戶,對此電監會進行過多年的專項治理,仍難以根治。

一位多年從事電力監管的人士稱:“開發商要出兩筆錢:一是變電站到社區的工程收費,即工程定額收費;二是社區每平方米定額收費,由居民承擔。在上海市場,這兩筆收費一年加起來總額約有100億元,兩項各半。施工全部由電網公司的三產公司在做,基建、再改造、管理都是電網公司的下屬企業及供電局負責。

這位電力監管人士認為,電網有自然壟斷屬性,但政府需要對其壟斷利潤進行監管,不能太高,也不能將壟斷權益向本應放開的領域延伸。據他透露,電監會曾調查很多“三指定的電力工程項目,發現電力公司下屬供電局的毛利率高達30%以上,比一般工程不到10%的毛利率高得多。

電監會在2012年的調查——《供電企業使用者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監管報告》中指出,供電單位在未經使用者認可的情況下將上述業務轉給指定企業,剝奪了用戶的選擇權。而指定的往往是電網關聯企業,再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壟斷了新建住宅社區電力配套工程等。

供電局只是電網的基層單位,主要負責配電網的投資、運維、檢修、售電、客戶服務等,權利不小。“哪個開發商不著急賣樓?如果通不上電只能幹著急。一位電力行業人士稱。

發電廠有望重新估值

發電企業對電改的態度既有期待,也有擔心。這首先是因為其與電網的關係微妙。中國在實行廠網分開後,從2004年開始又逐步改革電價體系,對新建發電項目從過去的“一個項目一個價改成按區域或省平均成本統一定價,即實行標杆電價。標杆電價實行後,電廠的收入和利潤主要取決於兩點:一是成本控制,成本控制得越低,電廠或機組的收益就越大;二是上網發電小時數,成本相對於標杆電價有優勢的情況下,發電小時數越高,電廠收益越高。

按照現行體制,由於電網是唯一購買者,每年從各家電廠採購多少小時的發電量由電網說了算,各省為了爭上網電量每年都要開會,發電公司與電網公司吵得面紅耳赤,地方發改委只能居間調和。

電力業內人士認為,中國目前在發電側已經形成了競爭的態勢,但還很不充分。中國的發電側已經放開,除五大發電集團外還有地方電力公司和外資、民營電廠,競爭對於加強電廠的成本約束起到一定作用,比如電廠的裝機成本在2003年後大幅下降,裝機量大幅上升,解決了中國長期以來的缺電問題。但總的來說因電價政府管制和電力市場並未形成,競爭並不充分,在輸配售環節,仍然是大一統的壟斷局面。在這種格局下電廠受制於電網,不敢得罪電網。所以,近年在電改問題上,發電廠並不積極推動,大多只希望將購電從電網剝離出來,由獨立的電力交易中心來負責,以便電廠不再受電網挾制。

一位負責電力監管的官員形容,電網公司與發電公司就是“吃餃子有醋和沒醋的差別。在現有的壟斷加管制的格局下,發電廠雖然沒醋,也能吃上餃子;如果完全實現電力交易市場化,工業使用者都直購電,則會有一大批成本高效率低的小電廠可能被淘汰,特別是隨著經濟放緩,中國的用電已趨向飽和。

但熟悉資本市場的電力觀察家王冬容認為,電力體制改革的繼續推進有可能進一步釋放發電公司的活力,對已經上市的發電公司是利好。因為如果電力交易市場真正形成,競爭更充分的話,投資者會對發電公司重新估值。中國的五大發電集團大多擁有一家或幾家上市公司,現在由於政府高管管制和電網壟斷,資本市場對這些發電公司的盈利能力並不認可,無論其效益好壞,對股價的影響都不大。

王冬容認為,廠網分開使得發電側形成了競爭態勢,加之中國經濟發展,過去幾年發電量爆發式增長。現在電廠雖然沒有實現每一度電都競價,但還是會競爭規模和造價,相較於標杆電價有競爭力的電廠日子會更好過。等真正競爭充分後出現優勝劣汰是好事。

在他看來,改革之後,哪怕電廠的短期利潤因為大用戶直購等競爭可能下降一些,公司的股價和市盈率會上升。因為過去資本市場並不把中國幾大國有發電上市公司當做真正的公司來看,其收益高低,都是政府給的,而不是企業從市場搶來的,政府可予可奪,不具備可預測性和可持續性。比如從去年開始隨著煤價下跌,發電公司的效益水漲船高,但股價卻沒怎麼動,直到今年傳出改革風聲之後才開始上漲。現在國有發電企業的市盈率低至只有淨資產的6、7倍,股票流動性也很差。未來改革可能會推動發電集團整體上市,與資本市場形成更好的互動。至於行業重組帶來的優勝劣汰,王冬容認為結果也不一定是發電廠倒閉,還要看市場供需情況,可能是對資產重新估值,進而重組。

方正證券研究所的一位分析師則認為,售電放開後,有三類公司有可能加入這個領域的競爭。第一類是從電網剝離出來的供電局,對人員和資產改制後成為單獨的售電公司。第二類是五大發電集團,直購電試點時,發電公司就已經具備了售電功能。第三類則是本文開頭所述,做電力工程或設備的公司,甚至另一些離電力行業更遠的協力廠商資本,包括PE也有可能參與。這位分析師稱,可能性更大的是國網供電局的剝離和發電集團成立售電公司,很多資本和公司都在關注,有意向參與。

如果“魏橋模式更普及

新一輪電改除了售電側放開帶來的機會,另一個受到業內關注的是在配電網領域,可能也將部分放開。記者獲悉,率先放開讓新投資者進入的是新增用戶的配電設施建設。不過,具體操作細節仍未可知。

據電力業內人士介紹,過去十年中國電力快速增長,每年大約有7%左右的新增電量。如果這部分新增使用者可以對電網公司之外的新投資者放開,假以時日,也可在配電網領域形成新的格局。樂觀者認為,新投資者的進入可以幫助政府更好地監管目前國有電網公司的成本,也加大國網公司和南網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壓力。過去被質疑的“魏橋模式有望得到認可。

魏橋是山東的一家民營企業,地處山東濱州市的鄒平縣,以經營紡織和電解鋁為主,因鋁廠耗電量高,公司自備熱電廠,其自備電廠在給工廠供電同時,富餘出來的電力也向周邊的魏橋鎮居民供電,因電價低受到用戶歡迎。魏橋電廠給周圍居民供電的電價是0.35元,比當地供電公司的每度0.55元便宜三成。而電廠因產能利用充分——有些電廠一年的發電小時數高達7000小時,遠高於5500小時的平均數,效益很好。其電網不與國家電網聯結,不受國網調度和發電時限的控制,也無需發改委價格司核價,但按照中國現有電力法規,屬違規專案。

儘管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三令五申要求整改查處,以“魏橋為代表的這類小規模的獨立電網近年來並未被抑制住,反而蓬勃發展,星羅棋佈。在山東有多家類似魏橋的企業,裝機容量不小,有的已經走出山東到外省發展。

“他們造價很低,沒有進入電網主網,什麼附加費都沒有,所以電價就低。一位元發電企業的副總經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在前述發電企業人士看來,電網的權力大,成本壓縮空間也大。每年發電公司“爭盤子(即發電小時數),最後都是由電網來平衡。他舉例說,山東電力去年賣電3000多億千瓦時,按照近幾年的平均增速,大約可增長10%達到3300億千瓦時,但電網把用電計畫做成負增長,如2900億千瓦時,多出來的400億千瓦時做直購電。“這樣,電網可以以更低的上網電價買電,讓一部分利給終端使用者,電網也有好處,地方政府也高興,做貢獻的是電廠。這位發電企業副總經理表示。

他認為,國網的主要問題還在於投資沒有經濟約束。比如,國網力推哈密南到鄭州的特高壓工程。由於哈密缺水,採用空冷發電能耗大,上馬幾百萬千瓦裝機的還可以,大規模建根本不可能,哈密並不適合作為疆煤外送的基地,這是電力專業人士的普遍看法。2003年,魯能集團就提出在哈密搞煤電基地,沒有成功,其他發電企業也沒跟進,2009年魯能把前期哈密的專案賣給了神華。不過,新疆自治區政府和國家電網極力推動疆電外送,這條直流特高壓得以獲准,幾家發電企業也只得跟進,現在,國投、神華等要在哈密建8台60萬千瓦的發電廠。這個例子說明即使電網佈局不合理、發電廠成本高,電廠專案也要跟著電網走。

據業內人士稱,發電企業的入網費很高,甚至還有裝建費。電監會2010年的調查發現,山東省部分發電機組並網送出工程由電廠出資建設,並承擔線路運行維護費用,同時發電企業上網電量計量點一般在電網企業變電站側,電廠還要承擔線路損耗,發電企業對此意見很大,要求積極協調解決送出問題。

在電網壟斷的陰影下,發電廠的日子並不好過。黑龍江是國家能源外送基地,電能大量送往遼寧,2010年實際淨送遼寧電量25.73億千瓦時。但隸屬國家電網公司的黑龍江省電力公司以外送遼寧名義,多從省內發電企業低價採購電量48.11億千瓦時,由此降低黑龍江省內發電企業電費收益2.71億元,而電網企業多收輸電費1.44億元。

不過,目前配電設施如何放開仍無細則。過去,電網系統外的投資主體不能參與配電業務投資,這次如果放開給社會投資者,是在什麼範圍放、放多少、怎麼放,多位電力分析師認為,這還取決於改革方案和國網的意願。

也有證券公司的分析師認為,僅僅是配電的增量還不夠,存量也應該拿一部分對外部投資者放開,存量逐步放開對投資者來說更有期待和操作空間。這種試點的可能性不是沒有。

跨省交易亂收費

對電網公司的監管成效將決定新一輪電改的成敗,這是業內普遍的觀點。卓爾德環境研究與諮詢中心首席能源經濟師張樹偉日前撰文認為,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已經進行了12年,起點不低,這次改革是做大蛋糕的效率改革,壟斷的輸配環節應該是改革的重點,因為這部分效率的提升空間最大。

張樹偉通過比較2013年-2014年中美電價的結構發現,美國與中國的批發電價(即中國的上網電價)接近,大約0.06美分-0.07美分/千瓦時左右,但中國工商業企業的零售電價則比美國的零售電價高55%到70%。美國的零售電價與批發電價接近,表明其電價結構中,輸配成本和各項稅費很少。而中國的工商業電價基本在0.6元到1元的水準,是批發電價的兩倍到三倍,這源于更高的稅負水準、各種附加費、交叉補貼和輸配環節的加價。

張樹偉還認為,改革必須降低電價。中國電力系統的效率損失突出地存在於不合理的行政管制電價體系當中,特別是遠程輸電的定價體系。

中國目前的電力交易並未市場化,電價由發改委確定,購電、輸電、售電全部由電網壟斷。多年來,有關部門也在推動跨省區的電能交易,但占比不大,其中約80%的電量還是指令性的,並非真正的市場化交易。

電監會的《2010年度全國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監管報告》中提到,部分跨省(區)電能交易輸電收費環節多、輸電費偏高,層層加價之下,發電企業外送電無利可圖。

以甘肅送華中交易為例,主要輸電通道為德寶直流(可雙向送電),輸電價格、損耗均為協商確定。2010年,在交易過程中,甘肅省電力公司按30元/千千瓦時收取輸電費,陝西省電力公司收取1.45%的網損,西北電網按24元/千千瓦時收取輸電費,國網總部按46元/千千瓦時收取輸電費並收取5.31%的網損,華中電網公司按24元/千千瓦時收取輸電費。層層收下來,國家電網公司要從這條線路的送電中收取輸電費用合計124元/千千瓦時。如果包含德寶容量電費分攤和各環節網損,整個交易的中間成本高達160元/千千瓦時。而甘肅外送火電企業的上網電價為254元/千千瓦時,低於標杆電價27.5元/千千瓦時。

電監會的調查還顯示,因計算公式錯誤,部分輸電損耗價格計算結果偏高,輸電損耗價格從13.57元/兆瓦時提高到15.09元/兆瓦時。

電網公司總是傾向于在合同中約定更高的損耗。2012年,電監會對2011年西北送華中等四條跨省跨區通道專門進行了交易價格調查,發現跨省跨區輸電工程實際損耗少於合同約定損耗。比如,靈寶、德寶和向上直流輸電工程的損耗,在國網與華中、華東等電網公司簽訂的合同中分別為1.35%、5.31%、8.66%,但實際損耗只有1.25%、2.95%、4.38%。

此外,雲南、貴州送廣東輸電工程的損耗,在南網與廣東省電網公司簽訂的合同中分別為6.57%、7.05%,實際損耗分別為4.15%、4.32%,相差兩個百分點。

針對上述種種問題,電監會建議,適時放開跨省跨區電能交易中送端發電企業上網價格,由送受雙方根據市場供求情況協商確定或按照市場掛牌競爭形成,政府必要時再進行適當干預。

一位元從事電力交易市場研究的人士稱,在區域電網建電力交易中心比以省為實體做好。一方面是電力資源配置比較合理,目前90%的電力是省內消費,但以省為單位交易,容易出現供應壁壘;而全國做交易中心又成本過高。

“這個不僅是物理問題,而是價值發現。以前認為區域電網沒有物理輸送的買賣電量屬於違規,但其實這也是一種交易行為,有了交易中心就都可以交易了。而且中國原來就有區域電網公司的設置,也設有區調,不用重建,直接把電網調度計畫處劃出來就行了,業務和人分出來。上述人士稱。

一位電力監管人士直言:“層層收費以及價格的管制造成西北的電雖然便宜,但外送在減少,說明現在市場交易不活躍,正常流通不暢。網間交易,國網要上特高壓,就派任務,虧本也得完成要求,甚至承諾只要上特高壓就給當地送出電的指標,再要求浙江、江蘇接收,這就是有選擇地執行送電,是濫用壟斷權力。比如浙江不要高價電,但電網不按浙江需求採購,人為調劑。所以國網不願意搞電力市場,因為這樣他們可以有選擇性地執行電價標準,根據國網的需要和戰略來決定是少收過網費,還是完全按批准價格收。

調度的自由裁量權

對調度權的限制和監管也是改革的一個目標。相較于服務部門,調度權利之大超乎想像。一位在上世紀90年代從事過調度工作的老電力人士回憶說:“那時缺電,老停電,給哪個地區停電由我們說了算。

時至今日,中國已走過了缺電的年代,但調度的自由裁量權仍不遑多讓。日前河南湛縣就發生了一起造成數千用戶突然被停電6小時的事故,原因是當地一供電所所長和員工在KTV酒後要吃霸王餐,被拒絕後竟以拉閘停電來耍威風。當地只給了6名責任人撤職、待崗的處分,至於用戶的損失則無人提起。

電監會的監管報告顯示,電力調度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突出。

——部分調度機構對發電機組運行資料管理不規範,隱瞞了發電機組非計畫停運資料,沒有反映電網實際運行情況,影響正常的發電機組並網管理秩序。其中,2011年檢查發現江西調度隱瞞32台、山西調度隱瞞13台、華北電網調度隱瞞5台機組等。

——發電廠並網運行管理不規範。內蒙古、江西等地區並網運行管理考核標準模糊,電網執行過程中隨意性大,山西等電力調度機構違反更改發電企業並網運行管理和考核規範。新疆電力公司、西北電網公司推遲發電機組進入並網管理考核時間,對部分非停運機組進行免考核。

——山西、京津唐調度執行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協商確定的月度計畫偏差較大,實際執行中隨意更改月度計畫,且沒有參照購售電合同示範文本簽訂雙方調整發電計畫的違約責任條款,造成月度發電計畫完成率偏差較大。京津唐電網個別月份部分發電廠合同電量偏差值超過10%。發電企業需要按照預先確定的分月合同電量採購煤炭,月度發電計畫的偏差對企業影響很大。

——部分調度交易機構安排發電計畫科學性和公平性不夠,部分電網內的常規燃煤機組基數電量計畫完成進度不均衡,沒有完成合同量。有的省年度預測計畫電量常年大於實際上網電量,由於外送電量、優惠電量均優先於基數電量進行電量結算,造成當地發電企業基數上網電量合同完成率僅為85%。這給發電廠的管理帶來麻煩,也造成了成本難以控制。

按規定,調度時大機組優於小機組上網。但電監會的調查顯示,2012年火電利用小時數倒掛。2012年全國4省(市、區)6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低於3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最高的蒙東低了1133小時、廣西、黑龍江和甘肅也低了933、517、407小時不等。全國七個省(市、區)6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低於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包括廣西、黑龍江、甘肅、遼寧、上海、蒙東、浙江。

售電放開猜想

最有可能轉型為售電公司的還是目前隸屬於電網公司的供電局。地方供電局基本上都企業化了。

截至2011年底,全國有2977家企業有供電企業許可證,其中隸屬國網的有2240家,包括地市級供電企業316家、縣級供電企業1924家;隸屬南網的401家,包括地市級供電企業63家、縣級供電企業338家;隸屬新疆建設兵團的30家,都是縣級;隸屬地方水電公司的231家,縣級;隸屬內蒙古電力公司的83家;隸屬陝西地方電力集團公司的67家,隸屬山西國際電力集團公司的43家,其餘還有62家。

如果加上沒有許可證的企業,則合計有供電企業3171家,其中縣級2740家,地市級431家。

實際上,供電體系的產權並非鐵板一塊,特別是縣一級的供電公司,有相當部分由地方集資建設,以前並不屬於國網和南網,近些年才在農網改造中統一由地方移交給國網和南網。

據接近此次改革方案的人士透露,此次以放開售電側為改革突破口,方案討論中各方仍然分歧很大,原本方案傾向於先把售電從電網公司剝離,再放開,但國網堅決放對,甚至表示“要放就全放。總體而言,因供電公司人員較多,國網如果把供電局全部甩出,有高層擔心出現不穩定因素,反而不利於改革。

在原國家電網建設公司顧問丁功揚看來,供電公司完全可以下放給地方政府,這樣省市級供電公司的配電資產和售電都從國網剝離出來,相當於輸配分開了。

原國家電力公司戰略規劃部主任姜紹俊認為,將來放開售電,只能放開一部分大用戶,不可能所有老百姓都到市場上買電。最後結果可能是一部分大使用者進交易市場洽談購電,另一部分電量儘管只有20%-30%,仍由供電公司代購,而供電公司的帳本必須要和輸電分開核算。

另一位長期從事電力監管的人士則主張建立電力交易市場,把直購電完全放開,讓工業和商業企業與電廠直接談交易。現在需要國家補貼的居民用電和農網電量加起來不到20%,仍由政府定價,其餘完全可以放開現在的目錄電價管制。而政府要做的是對電網的輸配電價進行監管。

據悉,目前發改委核准了20多個省市的直購電價。但業內普遍認為,現在電價管制和電網輸配電價成本還未明晰的情況下,直購電並未真正展開,在實際執行中變成了地方政府壓發電企業讓利,電網則旱澇保收。

一位電力行業分析師認為,如果真能全面放開直購電,意味著兩個大的變化,一是工商業使用者的終端銷售電價逐漸放開,政府不再干預電價,而電價多年來被政府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在使用,目前各省的電價無論上調下調都要上省長辦公會。所以,電價放開對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是大事。二是規模小、效率不高的發電企業會倒掉一批。雖然發電企業投資已經市場化,但還是由政府核准發電小時利用數,到底要不要保護小電廠、如何保護,都是問題。尤其在四川這樣水電多的地方,小火電的發電量不大,但在枯水期不可替代。

售電放開還有怎麼放和對誰放的問題,最關鍵的是牌照。多位分析師認為,現在有不少公司和投資者對成立售電公司有興趣,有意積極申請售電牌照。連電網公司的人都覺得售電放開大勢不可逆轉,有的親屬朋友已開始註冊公司。但售電並非誰都能幹。首先,要能拿到更低的電價,這意味著售電公司必須有能力聚集很大的客戶群,才能和發電廠談判;第二,要能承擔售後服務。

王冬容則強調,售電側再放開前必須先實現網售分離,並做到“有保障措施的放開。因為放開之後,投資者感興趣的肯定是大型工商業用戶和工業園區,農村和居民的售電最初價格肯定還由政府進行低價管制,放開之後沒人會願意做,所以一定要有一家政策性公司來做保障工作,而且這家公司不能留在國網內部,如果留在內部,就會異變成壟斷公司。

在他看來,比較理想的格局是將電網分拆為一個輸配電業務平臺和一個從事保障服務的政策性購售電公司,在此基礎上放開售電,形成“1+N(即一家政策性售電公司和N家市場性售電公司)的格局,經過逐步試點之後再搭建交易市場。王冬容認為,僅僅增量的改革或者“沒有一家獨立的政策性公司提供保障服務,其它N家公司是無法生長的。

張樹偉也指出,現實中可能出現各種問題,如改革力度不夠、改革衍生和配套措施不足、利益集團誤導、能力不足等可能給決策者帶來巨大壓力,甚至導致改革夭折。(財新 于甯 黃凱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