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二合一”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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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中國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專家認為,這一政策的核心在於“公平”二字,是推進醫藥療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

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意見提出“六統一”的要求: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

“這意味著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後,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參加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城鄉居民能夠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權益。”國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醫療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顧雪非說。

目前,中國全民醫保體系基本形成,覆蓋人口超過13億,但仍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醫療救助四項基本醫保制度。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顧雪非說,醫保制度不統一帶來的問題主要在於“三個重復”:同一區域內,居民重復參保、財政重復補貼、經辦機構和信息系統重復建設。

顧雪非認為,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只是一方面,還需發揮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多項制度的合力,切實提高保障水準,進一步降低居民就醫負擔。

山東是全國首批實行城鄉居民醫保並軌的省份之一,自2013年底開始逐步建立並實施全省統一、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實施“兩保合一”後,家住山東濰坊臨朐縣上林鎮東洼子村的王慶海少跑了不少“冤枉路”。“以前,我們住院醫療費全部自己付,出院後再回去報銷。現在,我的住院費在醫院可以直接報掉了。”

實施城鄉醫保一體化後,王慶海看病能跟城裏人享受一樣的待遇。這不僅意味著醫保報銷更便捷,還意味著他們醫保用藥範圍由原新農合的1127種擴大到2500種,增加了1倍多。

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會長吳光介紹,從目前已經推行“兩保合一”的省份來看,基本推行的是“目錄就寬不就窄、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這意味著整合後,百姓可享受的基本醫療“服務包”可以向較高的標準看齊,其中包括醫保報銷的範圍擴大和醫保用藥範圍的擴大。

此外,隨著整合後基本醫保統籌層次的提高,參保居民就醫範圍也會相應擴大。吳光介紹,比如,假設農村居民老王此前在新農合的政策下是縣級統籌,整合後提升為市級統籌,那麼以前他到市裏的醫院就醫屬於異地就醫,整合後就不是異地就醫了,保障待遇也相應會享受本統籌地區的政策。

“當然,整合城鄉基本醫保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促進公平正義,可能並不會帶來保障水準的大幅度提高。”吳光同時提醒,應當理性看待這一政策的目的和意義。

統一定點管理和統一基金管理,是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重要內容。

意見提出,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對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的定點管理政策。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

“這有利於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醫療保險遵循‘大數法則’,參保規模越大,基金的抗風險能力越強。當然,還需通過支付制度改革、加強醫療服務監管等方式,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顧雪非介紹,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可以提高醫保基金的“共濟”能力,從而進一步解除參保者的後顧之憂,增加群眾看病就醫的“底氣”。

顧雪非介紹,通過統一定點管理、整合醫保基金、整合經辦資源、提高統籌層次等措施,參保居民還可以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同時,制度整合後,實行一體化的經辦服務管理,消除了城鄉制度分設、管理分割、資源分散等障礙,城鄉居民醫保關係轉移接續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