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8月29日报道,韩国大邱高等法院当天对韩国已故前总统朴正熙故居纵火案作出二审判决,撤销4年零6个月的一审量刑,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3年。
法院表示,犯罪嫌疑人白某涉嫌违反《文化财产保护法》并公然纵火,犯罪事实成立。2016年12月1日下午3时11分许,白某进入庆尚北道龟尾市上毛洞的朴正熙故居悼念馆,将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瓶内装有的稀料洒在朴正熙的遗像上并放火。白某自述纵火原因是前总统朴槿惠既没有自愿下台也没有自杀。
据报道,2016年11月30日,白某也曾涉嫌意图在位于庆尚南道陕川郡栗谷面的前总统全斗焕故居纵火,但并未成功。他在法庭审判中称,自己只是想催促朴槿惠下台,并称是在履行国民义务,属正当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所说的问题在制度框架内是可以解决的,不能作为故意纵火的借口。但考虑到白某试图在全斗焕故居纵火的行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决定对其处以3年有期徒刑。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