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老干妈印章与腾讯签合同,律师:或涉嫌犯伪造印章罪与诈骗罪

界面新闻

text

近日,腾讯和老干妈的“千万广告纠纷”引发关注。7月1日,贵阳市警方发布通报称,3名不法分子冒充老干妈公司负责人,伪造公章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现3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4月24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诉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老干妈”)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同意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00元的财产。

对于纠纷细节,双方有不同说法。6月30日,腾讯回应界面新闻称,2019年3月,腾讯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此后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老干妈公司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腾讯被迫依法起诉,申请冻结了对方应支付的欠款金额。

同一天晚间,老干妈微信公号发布声明,经核实,老干妈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过该协议,且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有3位不法人员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目前,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接受界面新闻时采访时提到,从目前披露的材料来看,这3人可能涉及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如果3人骗取礼包的价值很高,可能造成诈骗罪,一个行为可能触及两个罪名构成牵连犯,按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解释,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可能构成牵连犯。“例如,以伪造的公司印章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对于牵连犯,除我国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从一重罪论处。如果构成牵连犯,伪造公司印章相对于诈骗或合同诈骗是轻罪,应以诈骗或合同诈骗追究责任,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

“目前披露的情况看来,老干妈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此外,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刑事介入,老干妈就不用付钱给腾讯,腾讯的损失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追缴。”余超谈到。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曹某等3人私刻印章冒充老干妈签订合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曹某等3人承担。“3人主观上存在故意,结果给老干妈造成了不良影响,社会大众对老干妈的评价降低,这种结果与3人的侵害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侵犯了老干妈公司的名誉权,老干妈公司有权要求曹某等3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也有受访律师对嫌疑人是否涉嫌侵犯老干妈公司的名誉权持保留态度。